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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约翰福音 1 章 1 节“道”的旧约根源【整章】

作者:张熙和牧师
第七章
约翰福音 章 节“道”的旧约根源


“雅伟的道”,其中“道”是个集合名词,包括了一系列雅伟发出命令的话(比如“要有光”,创 1:3);或者是来自雅伟的信息,比如“雅伟的话临到”(临到亚伯兰、以利亚、耶利米等等),这句话在旧约出现了超过 100 次。

我们必须明白一些基本事实,才能体会到“道”字是多么重要。举个例子,人类要是不靠说话,彼此如何沟通呢?只消去到一个语言不通的异国他乡,我们就能体会到个中滋味了,连最基本的事情都无法沟通。哪怕只会几句当地话,都不无裨益。所以话是人与人沟通的基本渠道,一切沟通都是靠话语,无论是讲出来(各种声音),还是写出来(各种形式、符号、标记),或者是以数码形式(比如计算机)显视出来。没有语言,就根本无法沟通——除非是靠心灵感应,但科学上还不能确定心灵感应的真实性。即便夫妻之间,彼此已经相当熟悉,甚至在很多情况下也能够明白彼此的意念,但如果不用语言沟通,则就连日常生活琐事,也无法具体确实知道对方在想什么。面部表情可以显露出某些情绪,但这些情绪的内涵惟有用言语才能表达出来。然而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看语言是理所当然的,几乎忘记了这是人类不可或缺的沟通工具。
道也是神与人沟通不可或缺的要素,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沟通方法了。一个记号,比如神迹,如果我们能够阐释个中意义,那么它传递出来的就是一篇信息;但要阐释个中意义,就必须用话语。圣经往往解释了神行事的意思,不至于让人猜测臆断,最后完全错会了意思。神希望我们认识他,所以他的话非常重要。
神与人的一切沟通都是靠他的话为媒介,要么说出来,要么写出来,这一点我们必须掌握住。我们已经看见,人类一切的沟通尚且以话为媒介,更何况神与人的沟通了,因为“神是个灵”(约4:24);而且神是圣洁的,圣经经常强调,没有人能够直接见到神还存活(出 33:20),所以他主要是靠言语交流向人启示自己。
世人不可能直接看见神,每当说到人看见神,比如以赛亚看见了神的异象(赛 6:1 及以下),圣经解释说他看见的是神的“荣耀”(约 12:41),并非神本身。同样,以西结看见的异象也并非神本身,他抬头看见了透明的“水晶”:“活物的头以上有穹苍的形像,看着像可畏的水晶,铺张在活物的头以上”(结 1:22)。在活物上面,他又看见了一个宝座,“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仿佛人的形状”26 节),“这就是雅伟荣耀的形像”(28 节)。跟以赛亚一样,以西结看见的是“雅伟的荣耀”,而且他说这只不过是雅伟荣耀的“形像”。关键就是,神是透过他的话或者荣耀,或者是两样并用,来跟人交流的。比如以西结书 章 节:“雅伟的话特特临到布西的儿子祭司以西结”,他就“得见神的异象”(结 1:1,“雅伟的荣耀”,28 节)。正因如此,“道”和“荣耀”都是雅伟的转喻词(撒上 4:21-2215:29;参看来 1:38:1),但道是神与人交流的主要渠道。
这一切非常有助于我们明白约翰福音,特别是提及了“道”的两节经文:约翰福音 章 节和 14 节。重要的是,14 节同时提及了“道”和“荣耀”(正如以西结书 章),正因为“道成了肉身”,所以我们能够看见“他的荣耀”。“他”是指谁呢?整句话的主语是“道”,可见使徒们看见的是道的荣光。透过在耶稣基督这个人里面成为“肉身”,道将自己的荣耀显现了出来。所以“子”一词并非单单指耶稣,而是住在他里面的道,道的荣耀在这个“独生”子里面显现了出来:“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14 节)。这一点对于明白约翰福音至关重要。一位论派(Unitarianism)的错误是,以为“子”单单是指基督耶稣这个人;而三位一体论的错误是,假设“子”指的是成为肉身的“子神”。惟有看“子”是 Shekinah——是雅伟(以道的身份)住在了人当中——这才是对圣经启示
的正确理解。


三位一体基督论的奠基经文:约 1:1
毫无疑问,约翰福音前几节经文对于三位一体基督论至关重要,是三位一体基督论的基石。关于这一点,美国肯塔基艾斯伯里神学院(Asbury Theological Seminary新约教授本·威瑟林顿Ben Witherington III)在他的书《智者耶稣》(Jesus the Sage中有一段正确观察:“比之于新约其它经文,约翰福音 章 1-18节尤其让基督徒深信神的儿子是太初就存在的,是神。早期教会正是由此而得出了 logos(即神的儿子是‘道’)基督论以及成为肉身的基本理解。”
像大多数神学家一样,威瑟林顿也承认约翰福音的前言,特别是第一节经文,对于三位一体论至关重要。所以这一章我们就从深入查考约翰福音的前言开始。
威瑟林顿在探讨约翰福音的前言时写道:“有明确的证据显示,这是一首独立的赞美诗,约翰福音将之引用了过来。因为这首赞美诗的很多关键字眼在整本约翰福音中再也没有出现过,比如道(logos) ,恩典(charis),丰满(pleros)。而且 14 节说道来了、住在我们当中(或在我们中间宿营居住),这个观念在约翰福音其它地方也找不到。
“这首赞美诗应该称作散文式的诗歌,或者诗歌式的散文。它在希腊原文里很有韵律节奏感,在好的英文译本里也看得出来。”(《智者耶稣》,283 页)
值得注意的是,三位一体基督论引以为据的新约经文,主要都是赞美诗,即诗歌体裁。除了约翰福音的前言,还有腓立比书章 6-11 节,歌罗西书 章,希伯来书 章。还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诗歌是在谈论基督(和神),并不是对基督说的(即敬拜他,很多人却往往误以为是这样)。
像很多圣经学者一样,威瑟林顿也探索了 Logos 的出处,一直追溯到旧约的智慧书以及其它早期文献。本章也会探讨这一点,而且再看一看还可以追溯到哪些希伯来圣经经文,集思广益,好明白约翰福音 章 节 Logos 是什么意思。我们就从出现“道”字的经文开始查考,这些经文一定会有助于我们明白约翰福音 1
章的“道”。


道 = Logos = Dabar = Memra
希伯来圣经的Logos是什么?
两本希伯来文译本新约:联合圣经公会的希伯来文新约1976)以及 Salkinson-Ginsberg 希伯来文新约,都将约翰福音 1章 节的“Logos”(道)正确地翻译为希伯来字 dabar
Dabar(道)指的是任何一种言语交流,动词可以是“说,宣布,交谈,命令,允诺,警告,恐吓,唱等等”意思;名词的意思是“话,话语,演讲,事物等等”。正如在任何一种语言里,这都是一个常见字:“两个字(动词、名词)在旧约的出现次数超过了 2500 次,名词超过 1400 次,动词超过 1100 次”(TWOT)。
本书第 章最后提到说,慈爱是雅伟最典型的性情。所以他的话也一定是他表达自己的主要方法,因而也是他自我启示的方法。这就是“道”字的意义所在。慈爱的雅伟最渴望透过他的话,赐福给地上每一个人。雨就是雅伟降福给大地的一种方式,雨水浇灌植物,植物又为人类、动物提供食物。所以雨是他的话的一
种象征。


Dabar——以赛亚书 55 章的
地上的生命仰赖天上降下的雨,所以雨代表了神的话:“雨雪从天而降,并不返回,却滋润地土,使地上发芽结实,使撒种的有种,使要吃的有粮。我口所出的话(dabar)也必如此,决不徒然返回,却要成就我所喜悦的,在我发他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赛 55:10-11
雨跟约翰福音 章的“道”(Logos 或 Memra)有几点重要的平行之处:
① 从天而降,“滋润”(ravah“浸润,浇灌”,BDB 伯来文英文词典)地土。
② 赐生命给植物(以及靠这些植物为生的动物),好为人类提供食物。
③ 话是发出去的,也要返回。
④ 不会徒然返回,而是要成就发它出去的目的。平行经文特别强调了这一点:“却要成就我所喜悦的,在我发他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

⑤ 完成任务后,又会回到神那里,正如雨水又蒸发成雾气,返回天空,可以说它“复活了”。


这一切也都是约翰福音的要点,而且绝非巧合,足以证明了这是约翰福音 章“道”的旧约出处。约翰福音与之对应的五个要点可以简要归纳如下:
①“我是从上头来的”(约 8:23)。
②“我是生命”(约 11:2514:6)。
③ 父差了子来(约 10:36)。
④“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约17:4);“成了”(约 19:30)。
⑤“我往父那里去”(约 16:10);“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约 20:17)。
此外,有趣的是,雨并非一次性的,它“从天而降”,又“返回”天上,然后再次降下来。这就勾勒出了道的特点:从天而降,是父差来的;给大地带来生命,在地上荣耀父的名;又返回父那里去,还会再来。这一点是约翰福音耶稣的教导反复强调的,除了上面提及的五个例子, 14-17 章耶稣最后的教导尤其反复强调了这一点。很明显,是道(Logos 或 Memra)在耶稣这个人里面说话,因为道是在耶稣的身体里体现了出来。在约翰福音 13 章 33 节、36 节,成了肉身的道已经开始讲论他要离开了,接下来的几章也都谈到了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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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与灵
耶稣(道以他的身体为化身)应许门徒说,他离开后还会再回来:“我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必到你们这里来”(约 14:18)。这并非单单指他复活后、升天前向门徒们显现,并且跟他们聚集了很短的一段时间,因为如果是指这段时间,则他升天后,岂不是又撇下他们为“孤儿”了吗?那么他要怎样到他们这里来,才不至于撇下他们为孤儿呢?他已经在前一节经文讲过了:“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约 14:16-17)。要想明白道与灵的关系,就必须回到旧约。比如,“诸天藉雅伟的命而造,万象藉他口中的气而成”(诗 33:6)。不会读原文的,就不知道这节经文中“命”与“气”之间的联系了。在希腊文旧约,此处“命”是约翰福音 章 14 的 logos,“气”是 pneuma (灵),跟约翰福音乃至新约中圣灵的“灵”是同一个字。在希伯来文旧约,此处“命”是 dabar,“灵”是 ruah也是用来指神的灵的常用字。
圣经中“道”与“灵”是平行的,难怪耶稣能够轻而易举地转变话题,刚刚说自己要离开,紧接着就说圣灵要来,门徒们不至于成了“孤儿”。也正因如此,圣灵可以称作“基督的灵”(罗8:9,彼前 1:11)或者“耶稣的灵”(徒 16:7,腓 1:19),所以“我就常与你们同在”(太 28:20)。只要明白了道在耶稣里“成了肉身”(约 1:14),一切便都豁然开朗。其实雅伟的道与雅伟的灵是雅伟做工的不同形式,并非两个不同的位格。所以凡“从灵生的”(约3:568),就是“藉着神活泼常存的道(logos)”而“蒙了重生”(彼前 1:23),经历到了神“用真道(logos)生了”(雅 1:18)他。很明显,道与灵并非两个不同的实体或位格,而是同一个属灵现实的两面
恰恰相反,三位一体论却难以解释耶稣与圣灵的关系。这也是东正教会 与罗马天 主教会的 分歧点 , 他 们争论的问 题是Filioque”,意思是“也出于子”,即圣灵是惟独出于父,还是也出于子。天主教会坚持圣灵是由父和子所差派的,东正教会则坚决反对。东西方教会主要在这个问题上争执不下,于 11 世纪(公元 1054 年)正式决裂。赐下“合而为一的心”的圣灵(弗 4:3),却成了分裂、不和的缘由。
正因为三位一体论将基督、圣灵划分为不同的神性位格(第二位格〔基督〕、第三位格〔圣灵〕),才会引发种种问题。比如说,虽然教会被称作“基督的身体”(罗 7:4,林前 10:16 等等),基督是教会的头(弗 5:23,西 1:18 等等),但实际上却是另一位圣灵(林前 12:11,参看 7-10 节)在主导,那么耶稣岂不成了教会的“傀儡”吗?指挥身体的不是头,而是另一位,这岂不是咄咄怪
事?如此匪夷所思,怎么可能得出个合理的解释呢?


雨是道活泼的象征
10 雪从天而降,并不返回,却滋润地土,使地上发芽结实,使撒种的有种,使要吃的有粮。11 我口所出的也必如此,决不徒然返回,却要成就我所喜悦的,在我发他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赛 55:10-11
正如约翰福音 1 章的道,雨从天而降,给大地带来生命。没有雨水灌溉大地、充满江河湖泊,大地就会一片干旱,而干旱带来死亡。雨之所以带来了生命,是透过给出自己,浇灌干旱的大地,滋润干渴的植物、动物、人类。众所周知,人没有食物还可以坚持几个星期,没有水则几天就完了。雨可以跟撒种人所撒的种子相比(可 4:26,“种子”就像“雨”一样,代表了“道”,路8:11,彼前 1:23,参看太 13:19 及以下)。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上文引用过的旧约经文称雨是“使撒种的有种,使要吃的有粮”(赛 55:10)。雨也像种子一样,“落在地里死了”,之后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约 12:24)。所谓雨“死了”,意思是被仰赖雨水为生的土地、植物吸收了;雨渗进了土地里,被“埋葬”了。但到了一定时候,雨达成了目标,实现了带来生命的使命,因而“结出许多子粒来”,那么它就会以看不见的水蒸气形式升到天上,回到“属天”的形状——云彩,然后还会再成为雨,从天而降。
值得注意的是,使徒行传 2  33 节说到五旬节圣灵降下来赐给教会时,就用了“浇灌”一词;而雨水降下也是这个词:“云中倒出水来,天空发出响声”(诗 77:17)。路加福音 5  37 节酒“漏出来”一词,跟使徒行传 2  33 节的“浇灌”也是同一个希腊原文。此外,耶稣在最后的晚餐上也用到了这个词,耶稣以酒代表自己流出来的血:“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的”(可 14:24 22:20)。这一切都证实了雨水是如何生动、有力地描绘出了道的作为
住在耶稣身体里的道就像雨一样,是世人的生命之水(约4:14)。他也是生命的粮(约 6:33-35),被形容为吗哪,也像雨一样,从天而降,在旷野上喂养了饥饿的以色列民四十年。然而不喝水、不吃饭,我们也不能从中受益、得到营养,难怪耶稣从比喻、属灵的角度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约 6:53 以及 54-5663)。关键就是,除非你把道“吃下去”或者内在化,领受到内心里,或者用保罗的话说,“把基督的道理(logos)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西 3:16),否则道不能给你生命。
所以“道降下来”可以跟神赐下滋润万物的雨水相比较,将
生命的祝福带给了整个世界。


诗篇 107 
下面这段重要经文用到了“道”字(希伯来文是 dabar,希腊文七十士译本是 logos):
诗篇 10719 于是他们在苦难中哀求雅伟,他从他们的祸患中拯救他们。
20 他发命(logos)医治他们,救他们脱离死亡(希伯来文的意思是“深坑”;希腊文七十士译本是“腐败”,意思是死亡,坟墓)。
20 节对于明白约翰福音的道乃至新约救恩论至关重要。“救他们脱离死亡”,英文 NIV 翻译为:“He rescued them from the grave(他从坟墓中拯救了他们)。耶稣所行的医治身体的神迹是凸显了这一事实:雅伟已经“发命医治他们”;也证明了雅伟透过在基督里的拯救工作,救他们脱离了死亡
雅伟透过他在耶稣里成为肉身的道,成就了诗篇 107  20 的话:“他发命(七十士译本:Logos)医治他们,救他们脱离死亡(七十士译本:腐败)”。由此可见,他拯救的道是在耶稣弥赛亚里并且透过耶稣弥赛亚,来成就我们的救恩;也可见他的道并非与雅伟不同的一个独立体。
雅伟与他的道不能被一分为二,因为他的道与他本身是不可分割的,正如离开了他,人就不可能得到他的真理和他的救恩。人说出来(或者写出来)的话,传达出去之后,的确成了一个独立存在的信息;但神的话是离不开神的,因为神是无所不在的。
而且道在耶稣里成了肉身,这就恰恰说明道跟耶稣并非同一位。雅伟在基督里是以道的身份做工,但不要将雅伟神与耶稣混为一谈,似乎是同一个人。
有趣的是,古兰经(4:171)称耶稣为“神的精神(灵)”和“神的一句话(道)”,这种洞见是来自人还是来自神的启示呢?但古兰经并没有高抬神的这两个要素(道与灵),甚至将之说成是神以外的独立位格,这就是三位一体论犯的错误。所以古兰经证实了这一重要事实:神将自己的这两个要素差到了耶稣基督这个人里
面。这跟新约的启示是完全一致的。


雅伟的话
“雅伟的话”在旧约出现了 143 次,意思是从雅伟而来的信息、宣告或者命令。有时候这信息是来自一个异象(比如撒上 3:1),而且往往是启示给先知的,先知再传达给需要知道的人。但没有一次把雅伟的话说成是一个位格。
同样,这个词在新约出现了 12 次(包括帖前 4:15),其中使徒行传 9 次。没有一次说成是一个位格,而且一次都没有用作是耶稣的称号。
诗篇 33  6 节:“诸天藉雅伟的命而造,万象藉他口中的气而成。”这节经文虽然只提到雅伟的话创造了诸天,但跟约翰福音1  3 节也是有关联的。不过这也证明不了三位一体论,因为根本没有说“道”是雅伟以外的另一个独立位格,甚至与雅伟是同
等的。


希腊文旧约(七十士译本)里的Logos
Logos”一字在希腊文旧约出现了 1239 次,基本上是“话”的意思。“雅伟的话”或者“神的话”,意思是神透过他的仆人所传达的信息。与智慧不同,“话”没有明显拟人化的例子,谁要将logos 解释为人,就必须正视这个问题。
鉴于旧约根本没有三位一体论的证据,所以大多数神学家(信奉三位一体论的新约解经家们也都步其后尘)只好争辩说,约翰著作中 Logos 的概念主要并非源自旧约,而是采纳自亚历山大的犹太哲学家斐罗所修改过了的希腊哲学概念(斯多葛派、柏拉图派等等)。即是说,约翰是从异教徒(外邦人)文化借用了“Logos”,而不是引自神的话,引自旧约。总之,这就是在说神的“道”(约1:1)并非出自神的话!三位一体论的“Logos”或者神的“道”并非出自神的话,而是出自外邦哲学教导,这岂不是咄咄怪事?可是外邦教会竟然心安理得,不以为怪!
当然,一般基督徒根本不知道这种三位一体 Logos 的概念是源自何处,只是被告知 Logos 是子的名字,是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位格。他们不知道约翰福音里根本没有说 Logos 是耶稣(或子)的称号。事实上,整个新约都找不到这种证据,甚至启示录里也找不到。虽然启示录 19  13 节出现过一次这个称号,但可以肯定是在指万军之主,因为他身后有大军相随(下一节是这样描述的)。圣经是一致地把“道”(或 Memra)视作雅伟的转喻词,而就在三节以后(启 19:16),雅伟被称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参看提
 6:15)。


Logos从何而来?
要想最终明白约翰著作的 Logos,首先必须认清一样重要事实:从圣经以外寻找 Logos 的出处,绝对是徒劳无功的,这一点从基督徒(信奉三位一体的)研究约翰福音 1  Logos 的大量文章、著作中清晰可见。同样,三位一体论将道解释为“子神”,这种解释也无法在圣经内找到支持。
① 主张从希腊哲学寻找出处的人,似乎以为约翰是在给精通哲学的人写福音书。他们没能看见的是,甚至直到今天,大多数人都对哲学一无所知。所以即便你以为当中隐含了一些哲学概念,但普通读者根本读不出来。
② 还有人主张 Logos 的概念是出自犹太哲学家斐罗,但情形也是一样。首先,新约时代的普通以色列人肯定从未听闻过斐罗——这位住在埃及的犹太宗教哲学家。以色列当时的通用语言是亚兰文,而斐罗写的是希腊文。以色列人可能根本不熟悉希腊文,更何况当时人受教育程度很低,往往目不识丁。其实那时候整个世界包括讲希腊文的地区的教育水平都很低,一般民众根本不识字。所以即便约翰本人知道斐罗(这一点也值得怀疑),他也不会将斐罗的 Logos 概念派上用场,因为普通人对此一无所知。甚至直到今天,很少神学家熟悉斐罗的哲学概念。此外,虽然斐罗确实写过 Logos,可是他的 Logos 并非与雅伟不同的独立位格,而是好像箴言里的智慧一样,是个拟人化了的形象。斐罗的 Logos 本不是与神同等的一个位格,所以根本不能拿来支持三位一体。
③ 旧约提到神的“道”的经文,也许只有两、三节可以说是“道”的出处,但由此而确立三位一体的“道基督论”(Logos Christology),则理论基础未免太脆弱了。况且我们已经看见,这些经文都没有将“道”形容成一个神性位格,更谈不上是与雅伟同等了。
④ 鉴于这种情况,有些三位一体论者竟然大胆地主张说,约翰是综合了希腊哲学以及斐罗的概念,独创出了道的概念。显而易见,这是毫无根据的假设,纯粹是为了要用三位一体教义解读Logos,所以不择手段去找解释。
⑤ 要想明白约翰福音 1  1 节的 Logos,惟一切实可行的正确途径是查考“Memra”,因为 Logos 就是 Memra 的希腊文。“Memra是当时犹太教会非常熟悉的字,它在犹太人的亚兰文旧约译本Targums)中经常出现,而当时犹太会堂用的就是 Targums。但三位一体论者不愿从这个途径理解 Logos,原因只有一个:这是雅伟的转喻词,不符合三位一体论!“圣经学者”怎会用这种理由拒绝真理呢?实在匪夷所思!是不是真理,关键在于这个真理是否符合三位一体论。他们用教义决定了如何解释圣经,完全本末倒
置了。这种做法所带来的属灵后果实在不堪设想。


Logos 的旧约根源
为什么我们要被人误导,以为约翰福音所提及的 Logos 是源自希腊思想呢?其实约翰福音的前言已经清楚表明, Logos 是源自旧约,特别是源自创世记 1 章,因为圣经一开篇就用了“太初”(或“起初”)一词。约翰一书 1  1 节一开篇也用了“起初”一词, Logos 与生命连在了一起。所以为什么要从圣经以外找 Logos 出处呢?
约翰福音 1  1 节可以这样诠释出来:“起初(即创 1:1)的道是与神在一起的(在犹太人的亚兰文旧约译本中,道总是与神如影随形,称作‘主的道’,Memra),这道(正如亚兰文译本里的意思)就是神本身。”
希伯来圣经并没有章节之分(这是后人划分的),所以每卷书的第一句话就代表了该卷书的名字。要想提到创世记,或者特别是提到创世记 1 章,就说出一开始的几个字“起初”,正如约翰福 1  1-2 节那样。
但凡读过(更不用说查考过)圣经的人,都应该看得见一个事实:圣经所启示的神是一位具有多种官能的神,比如他的灵,意念,智慧,能力等等。为什么要把这个起初与神“同在”的道(神借着道或者与道一起创造了万物)理解为另一位不同的神性位格呢?为什么不能把道看成是神里面一个重要官能的表达呢?
为什么不能从参与、合一的角度理解“同在”的意思,却偏偏要从分门别类的角度来理解呢?显然是外邦人的多神论思想在作祟,结果一见到“同在”一词,就以为是在说另一位,于是就宣布还有另一位与雅伟是同等、共存在的。这种观念完全与圣经背道而驰,完全与圣经的一神论相矛盾。
但三位一体论者之所以如此解释约翰福音 1  1 节,还有更复杂的原因。因为随着外邦教会兴起,外邦人领导缺乏甚至没有犹太本源意识,结果外邦教会很快就遗失了犹太的根。举个例子,很多甚至大多数拉丁语教会的领导们,包括神学界领军人物奥古斯丁,几乎不懂新约希腊文,更不用说希伯来文了。甚至都忘了耶稣是犹太人,忘了新约作者除了路加外,都是犹太人。结果解释起圣经来,仿佛圣经是外邦人著作。每每提及神,似乎完全忘了圣经所说的神惟独是指雅伟。神被视为了外邦人的神。毫无疑问,“神是全地的王,神作王治理万国,神坐在他的圣宝座上”(诗47:7-8)。但要“使他们(外邦人)知道,惟独你名为雅伟的,是全地以上的至高者”(诗 83:18)。
还有更复杂的问题是,早期敌对犹太人的情绪已经开始在教会中生了根(还没有发展到全面反犹太主义)。因为起初拒绝耶稣、逼迫教会,想要把教会扼杀于摇篮中的,不正是犹太人吗?甚至保罗(扫罗)还没有在大马士革路上遇见基督之前(林前 15:9 1:13),不也在助纣为虐吗?这种对犹太人的不满情绪,就令到外邦人和犹太人之间的关系日益疏远。(参看詹姆斯·丹《犹太人和基督徒:分道扬镳》〔Jews and Christians, the Parting of the Ways
一书“新约成书时期的反犹太人的问题”,177 页及以下。)


道与律法

犹太人认为,耶稣(以及保罗)的信息没有以律法(Torah为中心。律法在犹太人的宗教、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所以公元70 年圣殿被毁、犹太人亡国后,一些知名拉比便用律法召聚犹太人。(看詹姆斯·丹《犹太人和基督徒:分道扬镳》,199 页第三段)约翰正是在那个年代写下福音书的。而且我们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旧约经常称律法为神的道(参看篇幅较长的诗篇 119 篇)。
所以似乎就是在那个年代,拉比们正在 Javneh召开会议,商讨如何确立以色列律法、神的道的中心地位,神就透过约翰传讲出了这篇信息:神的道在弥赛亚耶稣的肉身里显现出来了。刚刚经历亡国的犹太民族听见了这篇信息,一定会受到强烈的震撼。
犹太人相信,律法(Torah)就是神的话,在创造万物的时候甚至创造万物之前,就已经存在了。约翰所讲的 Logos 未必惟独指律法,但肯定在广义上也包含了律法。
英国杜伦大学(University of Durham)新约教授巴雷特(C. K.Barrett)意识到了 Torah 是明白 Logos 的关键。他也注意到在拉比教导中,“Torah 是太初就存在的,具有创造力和神性”。由此他又颇有洞见地观察到了一点:“这种观念是约翰这句话的来源”(摘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关于“道与神同在”,129 页,粗体是本书作者加的)。巴雷特接下来在他的注释书中反复用律法书
和智慧书来支持、阐明自己的论点。


道(Logos)与律法(Torah
诗篇 119  89 节,“雅伟啊,你的话安定在天,直到永远。”
此处的“话”具体是指雅伟的律法(Torah)。这篇最长的诗篇(176节经文),它的主题是律法(也称作“法度”、“律例”等等),律法也反复被称作“你的话”。
为了深入明白这一点,我们来回顾一下雅伟赐下十诫(十诫代表了律法)的情形。出埃及记 31  18 节说:“雅伟在西奈山和摩西说完了话,就把两块法版交给他,是神用指头写的石版。”申命记 9  10 节说:“雅伟把那两块石版交给我,是神用指头写的。版上所写的,是照雅伟在大会的日子,在山上从火中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七十士译本是 logoi,是 logos 的复数形式)。”在西奈山上,雅伟的话写在石版上,临到了以色列民;在基督里,雅伟的话“写”在肉身上、人的生命里,临到了世人。
新约经常将律法与福音加以比较、对照,这一点在约翰福音的前言也看得见,“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约 1:17)。罗马书经常提到律法与基督之间的关系3:21-225:20-217:4258:310:4),这也是加拉太书的主题(例 2:1619213:13245:4)。新约也将摩西与基督加以比较、对照(林后 3:1314,来 3:5-68:5-611:24-26)。这一切就意味着,摩西与律法对于以色列民的重要性,犹如基督与福音对于世人的重要性,而后者在救恩大能以及赐人生命的果效上,远远超过了前者。
在旧约可以看见律法与道之间的联系:
箴言 6  23 节:“因为诫命是灯,法则(torahnomos)是光,训诲的责备是生命的道。”
“法则”就是在翻译“torah”一字。根据上下文,此处的“torah最好是翻译为“律法”,因为它跟“诫命”是平行的。还需要注意的是,这节经文将三样事连在了一起:律法(nomos),光(phōs),生命(zōē)。这就不禁让人想起了约翰福音 1  4 节:“这生命(zōē就是人的光(phōs)”。
下列经文也将 Logos 跟光连在了一起:“你的话(logos,此处主要是指律法)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phōs)”(诗 119:105);
因为“雅伟啊,你是我的灯,雅伟必照明我的黑暗”(撒下 22:29)。


Logos  Torah 的几点深入观察
非犹太人往往不知道律法对于犹太人有多重要。犹太人一生的中心就是律法,日常生活的大事小情都以律法为指南——主耶稣及使徒时代生活在巴勒斯坦地区的犹太人是这样,流落到世界各地的犹太人也是这样。
要知道,早期教会特别是保罗传福音的基本方针是,先传给犹太人(罗 1:16,参看 2:9-10),再传给外邦人。这无疑也是约翰福音的目标,因为约翰福音 20  31 节已经说出了写作目的:“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基督”是希腊文的“弥赛亚”,这个词对犹太人(并非外邦人)来说意义丰富。所以很明显,约翰福音首先是写给犹太人的。
由此可见,犹太人也一定非常熟悉“Logos(道)”一词,所以我们必须力求明白犹太人(约翰的写作对象)是如何理解这个词的。事实上,犹太人非常熟悉神的“道”的概念,它是指:① 律法(上文已经看见);② 智慧,耶稣说自己是智慧的化身(太 11:19 7:3511:49);③“雅伟的话”,是透过很多旧约先知传给以色列的(赛 1:10 等);也是他发出去,在世上成就他旨意的话(赛55:10 及以下);④ 雅伟有创造大能的话,比如诗 33:6;⑤ 最主要是指犹太人所熟悉的出自亚兰文译本的 Memra(道),下来我们会详细探讨。
看过了希伯来圣经谈及“道”的经文,显然犹太人明白约翰福音 1  1 节的“道”跟这些经文的关联,不至于不知所云。但真正让他们感到震撼的是,约翰强调道在肉身里显现了,就在弥
赛亚耶稣基督里。这番话对于他们来说真是石破天惊。


在犹太人思想、教导中, 律法
是彼此认同的
大多数基督徒不太知道约翰时代(以及以后)的犹太人是如何看待律法(神的话)的。不妨思考一下《犹太百科》(Jewish Encyclopedia)的一段话:
太初就存在的 TorahTorah 比世界还要早,因为它的出现时间要么在 947 代以前Zeb. 116a, and parallels),要么在创世 2000 年以前(Gen. R. viii.,and parallels; Weber, ‘Jüdische Theologie’, 15 页)。起初的摩西五经就像天上万物一样,是由火构成的,在白色火焰中写出了火一般的黑色文字(Yer. Shek. 49a, and parallels; Blau, ‘Althebräisches Buchwesen’, 156 页)。
“神在创造世界的时候跟它商量过,因为它本身就是智慧Tan., Bereshit, passim),是神最早的启示,是神在启示自己。律法是完整地赐给了全世代、全人类,除此之外再没有其它的启示了。律法也赐给了所有讲不同语言的民族,因为神启示的声音是七十倍(Weber, I.c. 16-20 页;Blau, ‘Zur Einleitung in die Heilige Schrift,’ 84-100 页)。
“律法永远闪耀,被七十个民族的文士摘录了下来(BacherAg. Tan.ii. 203416),所有的圣徒著作和先知的话都包括在 TorahTa′an. 9a里。所以如果以色列民没有犯罪,那么神只会赐给他们摩西五经(Ned. 22b)。所有的圣徒著作和先知的话都会成为过去,但 Torah 会存到永远(Yer. Meg. 70d)。Torah 的每一个字母都是活的……每一个字母都不会废去(Lev. R. xix.; Yer.Sanh. 20c; Cant. R. 5,11; comp. Bacher, I.c. ii. 123, note 5)。每一个字母都是人格化的,在创造世界时已经活跃了(Bacher, I.c. i.347)。
“以色列透过受苦,才得到了这笔宝藏(Ber. 5a and parallels),因为书与刀都是来自天上,以色列必须选择其一(Sifre, Deut. 40,end; Bacher, I.c. ii 402, note 5);凡否认从天而来的 Torah 的人,就
会失去来生(Sanh. x. 1)。”(Jewish Encyclopedia,Torah”)


Torah 是神的话
如果 Logos 是神的话,而神的话对于犹太人来说就是 Torah现在这个太初就存在的 Torah 在弥赛亚耶稣里成了肉身,那么可想而知犹太人会是多么震惊。
上文引用的《犹太百科》那段话,有些竟然跟约翰福音 1  1节非常相似,留意下面的比较:
太初有道——“Torah 比世界还要早,因为它的出现时间……在创世以前。”
道与神同在——“神在创造世界的时候跟它商量过,因为它本身就是智慧(Tan., Bereshit, passim)”。
道就是神——“是神最早的启示,是神在启示自己。”
这些相似之处太奇妙了,特别是别忘了《犹太百科》是犹太人写的,并非基督徒写的,犹太人只不过是记载下了他们自古以来的坚定信仰。熟悉犹太人的信仰,特别是他们对 Torah 的信奉,显然可以帮助我们明白约翰福音乃至整本新约是如何向犹太人传福音的。这些犹太人所信奉的概念未必全都写在了圣经里,而是从圣经启示中得出的合理推断。
相似之处不止于此,以下还有几点:
①“律法是完整地赐给了全世代、全人类,除此之外再没有其它的启示了。律法也赐给了所有讲不同语言的民族,因为神启示的声音是七十倍(Weber, I.c. 16-20 页; Blau, ‘Zur Einleitung in dieHeilige Schrift,’ 84-100 页)。律法永远闪耀……”(《犹太百科》,粗体是本书作者加的)
约翰福音:Logos 是光(即神的启示),Logos 在弥赛亚耶稣里面是“世上的光”(约 8:129:5)。
②“律法会存到永远……律法的每一个字母都是活的(即本身有生命)。律法的每一个字母都是人格化的,在创造世界时已经活跃了”(《犹太百科》)。
约翰福音:父“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 5:26)。比较一下马太福音 5  18 节:“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a. 律法“从天而降……凡否认从天而来的 Torah 的人,就会失去来生(Sanh. x. 1)。”
b. 谁脱离了律法,立刻就会死亡('Ab. Zarah 3b);因为火会吞噬他,他就会落入地狱(B. B. 79a)。
c. “早期的犹太会堂已经在传讲摩西五经是源自神的,摩西只不过是把听见的记录了下来。”(a-c, 《犹太百科》,粗体是本书作者加的)
约翰福音:子是“从天降下”的(约 3:13316:38)。
犹太教教导强调,相信 Torah 是得永生或者“来生”的关键。同样,约翰福音乃至整个新约教导强调,相信基督是得永生的关
键。


罗马书 10:6-9
新约也教导 Torah 与基督是彼此认同的,罗马书 10  6-9 证实了这一点:
6 惟有出于信心的义如此说:“你不要心里说,谁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领下基督来)?
7 谁要下到阴间去呢(就是要领基督从死里上来)?”
8 他到底怎么说呢?他说:“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就是我们所传信主的道。
9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
6 节、8 节是引自申命记 30  11-14 节:“11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不是你难行的,也不是离你远的。12 不是在天上,使你说:谁替我们上天取下来,使我们听见可以遵行呢?’13 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说:‘谁替我们过海取了来,使我们听见可以遵行呢?’14 这话却离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里,使你可以遵行。”
从罗马书、申命记这段话的对比可见,保罗看律法与基督是等同的。更奇妙的是,这番话原本是摩西说的(申 30:11“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保罗却说是“出于信心的义如此说”(罗 10:6)。结果摩西成了“信心的义”的代言人!这当然是事实,因为摩西向来既是有信心的人(来 11:24-29,“信心”一字出现了 4 次),又是义的楷模。保罗不但没有排斥摩西,还说摩西是在为基督说话。
有些基督教学者把保罗说成了一个敌视律法的人,丝毫不理会保罗恰恰相反的言论:“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 3:31。“爱就完全了律法”(罗 13:810,加5:14)。如果律法已经作废了,保罗为什么还在意完全律法呢?


要查考律法的关系?

Christianity in Jewish TermsWestview Press, 2000)一书中有一篇名为“Judaism and Incarnation”(犹太教与神以肉身显现)的文章,作者是犹太学者、纽约大学希伯来语研究教授及宗教系主任艾略特·夫森(Elliot R. Wolfson)。从这篇文章可以看见,神在肉身显现的概念(就如约 1:14 所说的道在肉身显现)对于犹太人来说并不陌生。以下是艾略特·夫森的一些观察,颇有启发:
“律法就如神 
“据我看来,许多拉比的著作显示出,拉比是接受神以肉身显现这种神学观的,只不过这种观点都被修饰过了,好迎合犹太教禁止塑造偶像的禁忌。当然也无可否认,拉比著作中也有明确反对基督‘道成肉身’的言论,但这是否意味着我们不能用‘神以肉身显现’来形容拉比们所提倡的神学观呢?我不这么认为,从以下讨论可以看见,神以肉身显现的神学观对于犹太法学的世界观极其重要。”(246 页)
“正如早期基督教解经家看见神在基督里成了肉身,拉比们也领悟到 Torah 是神形像的化身。”(247 页)
“我要着重指出的一点是,拉比们有一种观点跟神以肉身显现的观念非常相近。这种观点说,人如果学习 Torah,就会立刻经历到神的同在。这并不是一种夸张的表达方法,而是认为 Torah是神的荣耀的化身。”(247 页)
夫森也指出了拉比的另一种观念:“神的名跟 Torah 是可以互换的”(248 页),“神的名就等同于 Torah”,“拉比们宣称 Torah 神借以创造世界的工具的同时,也暗示了万物是以神的名造的”(摘自 248 页)。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将这三句话中的“Torah”换成“道”,那么就可以完全明白约翰福音 1 章的“道”是什么意思了。我们迟些查考亚兰文的“道”——“Memra”,就会清楚看见,“神的名跟道是可以互换的”,“神的名就等同于道”,“约翰宣称道是神借以创造世界的工具的同时,也暗示了万物是以神的名造的”。如果我如此借用夫森教授的观点来解释道,那么犹太教的拉比们肯定不会反对(只要不是从三位一体基督论的角度来理解,这也是夫森所强调的)。
夫森在文章的下一页(249 页)又提及说,拉比认为“Torah就等同于 YHVH”,可以“看 Torah 为神的名”;此外,“古人相信,天地是借着神的名创造的(而 YHVH 的头两个字母 yod  he 可以用来代表这个名),这种观念在次经、拉比文献以及犹太神秘主义文献中都得到了证实。”这番话对于我们明白约翰福音的前言极有启发性,约翰福音 1  3 节、10 节说,一切都是借着(dia)道创
造的(dia 配上了所有格,即“借着、透过”)。


圣经语言中的转喻词
如果不想陷入混乱、错谬里,那么我们就必须明白:“道”这类词是转喻词。但问题是,它在转喻什么呢?必须特别留意圣经语言中的转喻词(metonymy)、提喻法(synecdoche)。所谓提喻法,意思是以局部代表整体。一个常见例子是,“面包”代表了“食物”或者日用饮食(“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太 6:11 11:3)。比如“水手”、“打手”都是指人,所以“手”是“人”的转喻词。再比如英文“the long arm of the law”,意思是法律的力量很大,一定能将恶人绳之以法。“Arm”(膀臂)就是行动、力量的转喻词。这跟圣经的用法非常相似,“主的膀臂”指的是神大能的作为。旧约有几个转喻式的形象,比如“主的手”,他的智慧,他的光,他的灵等等,每一个都代表了神本身。
三位一体论的 Logos 概念,正是没能明白圣经转喻式语言的结
果。以下是圣经转喻式语言的几个例子:


道和雅伟的膀臂
雅伟的“道”(dabarlogos)无异于他的“膀臂”,根本不是雅伟以外的独立位格。下列经文可以帮助我们明白“雅伟的膀臂”是什么意思:
以赛亚书 51  9 节:“雅伟的膀臂啊兴起!兴起!以能力为衣穿上,像古时的年日、上古的世代兴起一样。从前砍碎拉哈伯、刺透大鱼的,不是你吗?”
以赛亚书 40  10 节:“主雅伟必像大能者临到,他的膀臂为他掌权。他的赏赐在他那里,他的报应在他面前。”
以赛亚书 30  30 节:“雅伟必使人听他威严的声音,又显降罚的膀臂和他怒中的忿恨,并吞灭火焰与霹雷、暴风、冰雹。”
以赛亚书 48  14 节:“你们都当聚集而听,他们内中谁说过这些事?雅伟所爱的人,必向巴比伦行他所喜悦的事,他的膀臂也要加在迦勒底人身上。”
路加福音 1  51 节:“他用膀臂施展大以能,那狂傲的人正心里妄想,就被他赶散了。”
还有约翰福音 12  38 节:“这是要应验先知以赛亚的话,说:‘主啊,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主的膀臂向谁显露呢?’”这是引自以赛亚书 53  1 节:“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雅伟的膀臂向谁
显露呢?”


雅伟的膀臂是拟人化描述
以赛亚书 63  12 节:“使荣耀的膀臂在摩西的右手边行动,在他们前面将水分开,要建立自己永远的名。”
此处雅伟的膀臂似乎是一个不同的个体,他在摩西的右手边
行动,分开了海水,“要建立自己永远的名”!


雅伟的手
再思考一下雅伟的“手”与他的“道”(七十士译本,logos的平行之处:
以赛亚书 48  13 节上半节:“我手立了地的根基,我右手铺张诸天。”

诗篇 33  6 节:“诸天藉雅伟的命而造,万象藉他口中的气而成。”

以赛亚书 48  13 节说神的“手”创造了天地,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得出结论说,神的“手”是神以外的另一位格?如果不能这样下结论,则我们又怎能从诗篇 33  6 节“雅伟的道创造了诸天”得出结论说,这是约翰福音 1  1 节的旧约基础,可见道是雅伟以外的另一位格,好像三位一体论所坚持的?如果旧约中雅伟的道并不支持三位一体论对约翰福音 1  1 节的解释,那么可以坦白说,三位一体论的这种解释根本没有旧约根据,因为旧约的“道”都是雅伟本身的转喻词,就像他的“膀臂”、“手”一样。


 1:1太初 :与创世记明显的联系
前文已经指出,希伯来圣经没有章节(不像现在的圣经),想提哪一本书,就说出一开篇的几个字,比如想提创世记,就说“起初”。所以“太初”未必单单指创世记第 1 节或者第 1 章,可能是刻意包括了整本创世记,特别是创世记中雅伟独特、奇妙的自我启示。这个信息就是:创世记中跟人亲近、非常关心人的那位雅伟,现在在基督肉身里显现了出来,“住在我们中间”(约 1:14更加与人亲近了。
我们在创世记也看见,雅伟神常与人沟通、说话,“道”的概念贯穿了整本创世记,既包括了神创造的话,也包括了神与人沟通的话。所以“神的道”的概念是牢牢地扎根于创世记,并且绵延至了整本圣经。“道”本身并不重要,关键在于这是谁的道,而圣经所说的道是指神的道。这是神说的话,神在跟谁说话呢?岂不是我们——他的创造物,他的子民吗?所以从这个意义来说,“道”是神内蕴性的体现。
神借着他的道与我们沟通,也向我们说话。他向我们传达出他的道的内涵,可以称作真理、光、生命等等。神赐下他的道并非单单告诉我们一些事情,而是借此将他自己给了我们。如果不拥有他,就无法拥有他的生命,因为他所赐的生命是不能脱离他而独立存在的。由此可见,一切生命都不能脱离他而独立存在,无论他们是否意识到了这一点。难怪耶稣能够说,“两个麻雀不是卖一分银子吗?若是你们的父不许,一个也不能掉在地上”(太10:29。也难怪保罗能够认同希腊人的一首诗,因为诗人正确地洞见到了“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徒 17:28)。
所以约翰福音 1  1 节(及以下)的道并非什么奥秘,也许可以称作“奥秘”的是“道成了肉身”,这是约翰福音前言(1:1-18的重点,也是“基督的奥秘”(弗 3:4,西 4:3)的意思。以下从
Memra 的角度来详细探讨。


Logos(道)即 Memra
我们已经详细探讨了“道”的旧约根源,现在才发现,要想深入明白“道”的涵义,则不能单靠旧约。三位一体论的神学家们正是意识到了这一点,便以为无迹可寻,惟有求助于希腊哲学。可是他们很快就发现希腊哲学也于事无补,最后就干脆大胆地得出个结论:道是约翰自己独创出来的概念。可是这种结论又跟学者们发现的另一个事实相抵触:约翰的前言其实是一首诗歌,约翰将之引用进了福音书里。即是说,约翰的前言根本不是约翰写的,这就彻底否定了约翰独创了道的概念的说法。恰恰相反,事实证明早期教会非常熟悉“道”,所以才将“道”写进了这首诗歌里,而约翰又以这首诗歌做了福音书的前言。
单凭旧约几节经文,的确不足以明白约翰福音前言的道。不过到目前为止,我们所谈的旧约主要是希伯来圣经。我们已经提过,基督及早期教会时代的人讲的是亚兰文,并非希伯来文。没有考虑到这个重要因素而探讨道,结果就是要么无功而返,要么落入三位一体的错谬,将道解释为毫无圣经根据的“子神”。
新约时代的犹太会堂每周都会高声诵读希伯来圣经,可是必须再用亚兰文讲解给会众听。这些讲解被称作“targums”(意思是“翻译”),也就是学者所称的“亚兰文旧约”。查考亚兰文旧约的“道”(Memra),就会清晰、有力地证实我们从希伯来旧约查考“道”字所掌握到的一些认识。即是说,约翰福音 1  1 节“道”的旧约根源,可以最终追溯到亚兰文旧约
希腊文的 logos,翻译成亚兰文就是 Memra。亚兰文是当时以色列(巴勒斯坦)通用语言,所以以色列人在会堂里经常听得见Memra,他们把它理解为雅伟名字的一种形式,或者干脆就是雅伟本身。《犹太百科》给 Memra 下了一个言简意赅的定义:“‘道’是神的创造能力、神的指令、神说的话,在物质和思想世界彰显出神的大能;这个词特别在亚兰文旧约译本里用来代替‘主’。”证据确凿,我们完全可以下结论说:约翰肯定熟悉亚兰文旧约,约翰时代的以色列人也肯定非常熟悉。
为什么外邦基督教神学家不停下来质疑一下自己的假设呢?他们应该问的是:犹太使徒约翰写的福音书前言的重点——logos为什么要采纳希腊(外邦人)哲学概念呢?别忘了犹太人明明有自己的资源——亚兰文旧约,至少一世纪的犹太人都耳熟能详,何必舍近求远呢?答案显而易见:犹太人众所周知的概念,外邦人却不知道。外邦人的思维就是外邦式的,很少人熟悉犹太人的生活、文化、语言。
教会早期“教父”似乎对犹太教一无所知,这也是今天基督徒及教会领导的情况。基督教神学院往往没有犹太教这门课,甚至圣经希伯来文也只不过是选修课而已。多少基督徒听过 Memra呢?所以当我们不断被告知“logos 是源自希腊思想”时,又有谁
能够指出真正的答案是源自旧约,特别是亚兰文旧约呢?


三位一体论与旧约
旧约没有丝毫证据显示 logos 是一个位格,这是千真万确、无可否认的事实。在七十士译本中,logos 出现了 1239 次,但没有一次显示 logos 具有位格特性。即是说,旧约根本不存在一个叫logos”的位格。三位一体论的神学家完全意识到了这一事实。《解经者的评注》(The Expositor’s Commentary)在讲解约翰福音1  1 节的时候,只能勉强引用诗篇 33  6 节(七十士译本 32 6 节),“诸天藉雅伟的命而造,万象藉他口中的气而成。”但这节经文又如何帮助我们明白约翰福音 1  1 节呢?诗篇 33  6 “雅伟的命”等同于雅伟的“气”(因为是平行的,“气”也指“灵”),而整句话指的是创世记神创造万物,特别是局限于(约 1:3 是没有局限的)“诸天”以及“万象”。而且关键就是,这里也丝毫看不出 logos 是一个位格。
事实证明,三位一体论将约翰福音 1  1 节的 Logos 解释为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位,这根本是经不住检验推敲的,旧约丝毫没有这种证据。翻阅一下相关的学术界著作,也没有一本书能够提供一个旧约证据,证明太初就有一个位格,名叫 Logos。所以即便我们想用 Logos 作为基石,建立“子神”的教义(建立不起这个教义,三位一体论就土崩瓦解了),可是我们根本找不到旧约根据,无论是希伯来文旧约还是亚兰文旧约。那么,旧约智慧的概念能
否有所帮助呢?


Logos 犹如智慧:智慧基督论
箴言将智慧(希伯来文、希腊文都是女性词,而 logos 是男性词)说成了好像是一个人,但众所周知,箴言是诗化、比喻式的语言,不能照字面意思生搬硬套。圣经从来没有将智慧看成是一个人,更不用说是神以外的另一个位格(或“神体”中的另一个位格)了。
威瑟林顿教授在探讨约翰福音前言时继续这样写道:“这首诗歌(‘智慧诗歌’,287 页)的题材明显取自创世记 1 章,两段经文都以‘起初’(或‘太初’)开始。创世记讲述的是神如何用他的话创造了宇宙,这里也说万物是藉着道造的。无论诗歌的作者如何引用创世记, 但创世记 1 章完全没有提到一个拟人化的属性,更没有提到有另一个位格帮助神创造了万物。诗歌所引用的创世记题材,是跟旧约的智慧以及后来犹太人的智慧著作有关的,智慧是创作这首诗歌的主题和形式。除了箴言 3 章以外,我们也得参考箴言 8  1 节至 9  6 那里说拟人化的智慧也在创造的现场还说她呼召神的子民返回正路,为他们提供从神而来的生命和恩惠(参看 8:35)。”(摘自《智者耶稣》,284 页,粗体是本书作者加的)
从以上这段话以及书名《智者耶稣》可见,威瑟林顿是从所谓“智慧基督论”的角度来解释 Logos 的。旧约的智慧无疑非常有助于我们明白约翰福音 1  1 节(及以下)logos 的意思,本书以后还会深入探讨。但威瑟林顿的最后一句话(见上文引用)似乎没有明确指出,箴言中“拟人化”的智慧是一种拟人化的描述方法,并非真是一个人,不过也许威瑟林顿假设读者已经知道了这一点。三位一体论当然想坚持 Logos 是不同于神的另一位神性位格,却又跟神共享本质,因而是与神同等的。但这一切都无法从箴言的智慧找到证据,在创世记 1 章也找不到证据,威瑟林顿
也承认了这一点。简单来说,旧约根本没有这样一位 Logos 位格。


道与神的灵
① 旧约提及神的灵的经文很少:
“雅伟的灵”(ruach Yahweh26 次,其中士师记 7次。
“神的灵”(ruach elohim16 次,其中撒母耳记 8 次。
“我的灵”12 次。
“他的灵”4 次。
“灵”历代志上 1 次,民数记 4 次,以西结书 7 次,以赛亚书(32:151 次,共 13 次。
全部加起来才 71 次,非常少,可见在旧约启示中,灵(神的灵)并非一个重要角色。相比之下,仅创世记一卷书就提到了亚伯拉罕 110 次,旧约提到了大卫 1025 次。

② 旧约从未视灵为雅伟以外的独立位格

旧约不但提及灵的次数很少,而且更重要的是,旧约没有丝毫证据支持灵是雅伟以外的独立位格。即是说,从灵的角色来说,三位一体教义毫无旧约根据。


神以圣灵的形式向以色列说话 (麦纳马拉)

“犹太教看圣灵(ruach haqqodes)是神向人传达他意念的形式。”(麦纳马拉〔McNamara〕,《亚兰文译本与新约》〔Targum andTestament〕,107 页)

“神以圣灵的形式向以色列说话。拉比文章也以不同方式表达出了这种概念。在有些经文中,‘圣灵’可以用别的词替代,比如‘Shekinah’(荣耀)、‘Dibbera’(道)、‘Bath Qol’(声音)这类词。事实上,有些句子用了‘圣灵’一词,平行句子就用了另外的词,在某些内容中,这些都成了同义词。”(麦纳马拉,108 页)。

“(在拉比文章中)‘灵’字通常没有采用大写形式,为的是避免跟基督教‘灵是神以外的独立位格’的观念混为一谈。以下引文再次看见,犹太教认为道跟‘圣灵’(前文引述过)一样,也是神向人传达他旨意的形式:
DibburaNeofiti 亚兰文译本:Dibbera),即道,正如我们已经说过的,这是巴勒斯坦亚兰文译本旧约经常用的词,指的是神向人传达旨意的形式。”(麦纳马拉,109 页)德 国 知 名 神 学 家 孔 汉 思 ( Hans Küng ) 在 其 《基 督 教 》Christianity)一书中讲到了灵,现摘录全段如下:
“灵是什么?
“这个问题我们也必须从犹太传统入手,根据希伯来圣经以及新约圣经,神是灵,希伯来文 ruach(灵)是女性词,字义是气、气息、风。有形的却又触摸不到,看不见却大有能力,像空气一样,是生命不可或缺的要素,像风暴一样充满了能量——这就是灵。总之是发自神的大能大力,无形地在个人及以色列民当中动工,也在教会、在世界动工。这灵是圣洁的,跟不圣洁的人的灵、人的世界截然不同,这是的灵。圣灵(并非律法)是基督徒信仰的动力。
“要小心一些错误理解:根据新约,圣灵并非(宗教史上经常发生这种误解)介于神与人之间、独立于神之外的第三位,并非神奇的、有实质的、超自然的一种大能流(不是属灵的‘事物’),也不是泛灵论的一种神秘活物(好像灵界活物、鬼怪),圣灵其实就是神本身。神以圣灵的形式接近人类、接近世界,在当中有能力地控制一切,却不受人控制,既给出生命,又有审判能力,既是恩赐,又不在我们的控制之下。所以神的灵不可能与神分开,就像阳光不可能与太阳分开一样。如果我们问这位看不见、摸不
着、难以捉摸的神是如何接近信徒、与信徒同在的,那么新约的答案是一致的。神在灵里与人亲近:他在灵里,也借着灵,他就是灵。”(摘自孔汉思《基督教》,42 页,粗体是原书作者加的)



Logos 与灵
道的本质就是灵,二者在圣经中是不可分割的。“诸天藉雅伟的命而造,万象藉他口中的气而成”(诗 33:6。“气”,希伯来原文是 ruach,希腊文是 pneumaruach  pneuma 在各自的语言里都是“灵”的意思。约伯记 33  4 节说,“神的灵造我,全能者的使我得生。”
神的道与神的灵之间的关系,也可以从这些经文中看见:哥林多前书 2  12 节,约翰福音 3  34 节,6  63 节。此外,约翰福音 3  8 节说到“从灵生的”;而彼得前书 1  23 节说,人重生是“藉着神活泼常存的道”。
道与灵的关系可以这样来描述:道是形式,灵是内容。道就好比“种子”(太 13:192022 等等),蕴藏着生命的灵。所以使徒彼得能够称之为“神活泼的道”。这样,当道在基督这个人里面“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 1:14),那么神就以生命、光、真理、恩典、救恩的形式与我们同在了。而最重要的是,神的灵在基督里彰显了出来,因为正如约翰所说,“从他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约 1:16
既然生命蕴藏在了道(Logos)里面,所以这是“生命的道”(约一 1:2)。在圣经中,生命与灵经常如影相随,其实人的生命也跟人的灵如影相随,雅各书 2  26 节说,“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使徒在罗马书 8  2 节说到“赐生命的灵”。至于“道”,在哥林多后书 3  6 节,保罗将律法(也是神的话)与灵作对比:“字句(即律法)是叫人死,精意(原文是‘灵’)是叫人活”(参看罗 7:6 下半节)。在约翰福音 6  63 节,耶稣说:“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生命的道”也可以称作“真理的道”(西 1:5,提后 2:15 等等),“仁义的道理”(来 5:13),“信主的道”(罗 10:8)!真的是丰丰满满,正如约翰福音 1  16 节所说,那些在基督里的人都领受了这一切丰盛。
这是雅伟的道(Memra  Logos)的丰满,因为接下来(17 节)约翰福音才第一次提到“耶稣基督”。正是雅伟的道的丰满,充满了基督这个人。歌罗西书 2  9 节也用了“丰满”(pleroma)一词:“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道的丰盛显然就是“神本性的丰盛”;还可以参看歌罗西书 1  19 节,以弗所书 3  19 节“神所充满的”。由此可见,约翰福音前言的道其实是神的转喻词,特别是指他的重要本质,比如他的生命、他的光、他的真理等等,而这一切在整本约翰福音尤为突出。至于道是“神体中的第二位格”,则根本找不到任何证明。
以弗所书 3  19 节(上文引用了最后一句话)的奇妙之处是,我们也可以透过基督而被神的丰盛所充满,因为这节经文鼓励我们说:“并知道这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便叫神一切所充满的,充满了你们。”
上文已经看见,圣经中生命与灵是如影相随的,不妨将约翰福音 1  1 节的“道”换成“灵”怎么样?“太初有灵,灵与神同在,灵就是神。”这样一来就没有什么问题了,因为尤其跟下来的经文相合,“2 这灵太初与神同在。3 万物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4 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如果有人就 3 节争辩说,灵并没有参与创造,那么不妨看一看约伯记 33  4 节,“神的灵造(asah,正如创 1:26)我,全能者的气使我得生。”
之所以着重看 logos 跟灵的平行关系,是要指出旧约绝对没有说灵是雅伟以外的独立位格。如果将灵放在约翰福音 1 章里,读起来也天衣无缝。即便将“在肉身显现”应用在灵身上,新约也是完全可以证明这一点的,因为新约也将神的灵称作“基督的灵”或者“耶稣的灵”,如果不是灵在基督肉身显现,则如何解释“基督的灵”、“耶稣的灵”呢?还有一句话是三位一体论者无法解释的,这句话是基督说的:“我若不去,保惠师(灵)就不到你们这里来”(约 16:7)。如果灵是第三个位格,则为什么基督在地上,他就不能来呢?我在信奉三位一体的时候,就是无法找到一个满意的解释。
虽然圣经从未说灵是一个独立的位格,但从新约的启示可见,灵与神的关系就好比人的灵与人之间的关系:“因为圣灵参透万事,就是神深奥的事也参透了。除了在人里头的灵,谁知道人的事?像这样,除了神的灵,也没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 2:10-11)。所以这个问题——“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他的谋士呢?”(罗11:34,还有林前 2:16;两处经文都引自赛 40:13)圣经的答案是,神的灵知道神的意念,正如人的灵知道人的思想。难怪人能够“自己省察”(林前 11:28),因为正如“圣灵参透万事,就是神深奥的事也参透了”(林前 2:10),人的灵也能够参透人的内心世界。
这也有助于我们明白创世记 1  26 节“我们要……造人”这句话,不至于像以前那样错会了意思。之所以错会了意思,是因为没能明白哥林多前书 2  10-11 节所启示的真理:神与神的灵之间的关系。从这一真理可见,“我们”是指雅伟和他自己的灵,雅伟是在和自己的灵商量
同样,多少人明白人的灵与人本身的关系呢?在哥林多后书12  2-3 节,保罗谈到了他的灵离开身体的经历:“或在身内,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我身子虽不在你们那里,心(原文是‘灵’)却在你们那里”(林前 5:3-4)。人里面有一个灵,不同于人本身,但显然并不是与人分开的另一人。从哥林多前书2  10-11 可见,神也是同样的情况,神里面有一个灵,就像人的灵一样,在神里面行事,有时甚至可以说是灵自己在行事(参看“雅伟的膀臂”,赛 51:9 等等),但灵并非神以外的独立位格。
根据圣经,就连神的灵也不是神以外的独立位格,然而三位一体论竟能误导我们相信道是个独立的位格,叫做“子神”,真是匪夷所思。不过也不足为奇,因为连“选民也就迷惑了”(太
24:24,可 13:22)。


雅伟的同在与圣灵
诗篇 51  11 节:“不要丢弃我,使我离开你的面;不要从我收回你的圣灵。”
希伯来诗歌的平行原则就表明,这两句话是互相平行的,第二句是在解释、补充第一句。“你的面”跟“你的圣灵”在字义上是平行的,即是说,灵指的是雅伟特别的同在以及他的同在所带来的神的素质,比如他的能力、智慧、话语等等。按照这种定义来看那些出现“他的灵”一词的经文,意思就非常通畅了,而且也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明白神的灵的意思。
这也更具体地解释了五旬节圣灵降临,跟“我就常与你们同在”(太 28:20)这句应许之间的关系。耶稣应许说,他会与门徒们同在(基督的灵就是神的灵),好帮助他们实现大使命。门徒们在五旬节得到了能够实现大使命的能力,但神的能力不可能脱离神的同在。之所以提到了神特别同在所带来的能力,是因为这个刚刚诞生的小教会需要一颗定心丸,也需要能力,好实现交付他们的使命。
我们已经从哥林多前书 2  10-11 节看见,圣灵之于神,就如人的灵之于人;圣灵并非神以外的独立位格,正如我们的灵也不是我们以外的另一人。被圣灵充满并不是被“第三位格”充满,而是被雅伟的同在所充满。问题是,将灵称为“他”就给人一种印象,似乎灵是与雅伟不同的另一位;然而圣经教导说,神的灵是神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正如我们的灵也是我们的一部分,是我们里面一个可以区分的要素。
圣经提到了神里面很多不同的要素(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权且称之为要素),比如他的能力(“他的膀臂”或者“他的手”),他的智慧,他的圣洁,他的爱等等,而这一切都透过他的道(Logos体现了出来。我们不会看他的爱(还有其它要素等等)是与他不同的“位格”,为什么偏偏觉得他的道就是他以外的另一个“位格”
呢?


灵:雅伟给信徒的恩赐
“什么是灵呢?”这个问题固然重要,但还有一个问题更重要:灵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呢?或者说灵对于我们的生命有何意义呢?明白了以下几点,也就知道问题的答案了:
① 雅伟的灵是雅伟赐给信徒的恩赐,一旦领受了这个恩赐,生命就会得到改变
② 灵是神给我们的印记(印记意味着信徒属于神,具有神的权柄,做神的代表,是神的形像),也是来自神的凭据(林后 1:225:5)和保证(保证我们得到永生,保证神所承诺我们的一切应许)。
③ 透过灵,我们才能与主合一(林前 6:17)。
④ 这灵在我们里面(约 14:17),所以我们才是神的殿(林前3:166:19;林后 6:16;弗 2:22;彼前 2:5)。
灵是雅伟神的灵,他将他的灵赐给我们,其实就是将自己赐给了我们,好与我们同在,住在我们里面,使我们能够与他合一、相交。而这种与神相交、合一的关系,就是基督徒生命活力的源头。



① 关于以赛亚书 55 章 10 节(及以下):这是 logos 旧约出处的重要经文,之所以被忽略了,显然是因为七十士译本将这节经文的希伯来字 dabar 翻译成了 rhema),而不是 logosRhema 和 logos 是同义词,两个字都被用来翻译 dabar,但 logos 是更常见的翻译(提供一些七十士译本〔包括次经〕的出现频次:logos1239 次;rhema546 次)。但问题是,七十士译本在这节经文用了 rhema,却没有用 logos,结果就将这节经文对于明白约翰福音 1章 logos 的重要意义隐藏了起来。要是解经者留意一下希伯来经文,就不至于忽略它了。

神的话就像从天而降的雨(赛 55:10),同样,神的灵也像从天而降的雨,比较珥 2:23, 28-29。新约说到圣灵“浇灌”的经文,除了徒 2:33,还有 10:45多 3:6。参看彼前 1:12:“从天上差来的圣灵”。
③ 诗篇 107 篇的详细解经见附录 9约翰福音 1 章 1 节“道”的旧约根源
④ 又称 Jabneh(希腊文是 Jamnia),巴勒斯坦的一座古城,是今天以色列的Yibna,位于特拉维夫南面约 24 公里。
⑤ 关于基督与律法,见附录 3
⑥ 关于旧约亚兰文译本,见附录 4
⑦ 这不是说耶稣这番话已经完全应验了;将来可能还会发生,因为“假基督、假先知”会发现,现今世界的属灵景况最适宜他们活动、传道。

 参看“赐给”一词,徒 5:3210:45(“恩赐”),15:8;罗 5:5;帖前 4:8参看“领受”一词,徒 2:38(“所赐的”),8:151710:47;约 7:38-39;罗8:15;林前 2:12;加 3:2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