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仔细查考约翰福音 1 章 1 节【整章】 |
作者:张熙和牧师 |
必须“心意更新”
详细探讨过了“道”在希伯来圣经和亚兰文旧约译本的根源,现在就有条件思考约翰福音 1 章的“道”了。这一章要分三部分来查考约翰福音 1 章 1 节的三句话:①“太初有道”,②“道与神同在”,③“道就是神”。每一部分都会列出最有权威的学者所阐述的三位一体论解释,并根据旧约的道以及亚兰文译本的 Memra加以检验、探讨。但首先必须明白,这并非只是不同的解释而已,如果我们这样想,就是完全没有掌握到整件事的属灵根源问题。这是两种本质上完全不同的思维方式:一种是三位一体所代表的多神论(有三位同等的神),一种是圣经的一神论。(之所以说“圣经的一神论”,是想强调我们并不关心其它宗教是否也相信只有一位神。)
关键是要记住,正因为多神论跟一神论是完全不同的思维方式、意识形态,所以二者是水火不相容的。无论三位一体论者如何绞尽脑汁出笼了一套歪曲的“一神论”,好迎合自己的教义(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即便最铁杆的三位一体论者也不安地意识到,圣经无疑是在教导一神论),但圣经的一神论跟三位一体论绝对是风马牛不相及。这就是说,除非我们心意更新(罗 12:1-2),否则很难由信奉三位一体的多神论,转为信奉圣经的一神论,因为这并非在理性层面改变思想的问题,而是要在属灵层面改变我们的思维方式。归根结底,这个问题是关乎到了我们与雅伟之间的关系。
约翰福音 20 章 28 节就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可以看见这两种思考、理解神的话的方式是多么不同。惟独抱有多神论思想的人,才会以为多马这句话——“我的主,我的神”——是对基督(弥赛亚)耶稣这个人说的;而信奉一神论的犹太人(就如多马)根本不会冒出这种念头。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多马这句话才有可能是直接对耶稣说的,那就是多马意识到了,是雅伟亲自在耶稣这个人的肉身里显现了出来。根据约翰福音 1 章 14 节,这是相当确实的结论。来到约翰福音 1 章 1 节、14 节,每个人都必须在属灵层面上做出抉择:我要从哪一种视角——是三位一体的多神论,还是圣经的一神论——来明白这两节经文呢?每个人也都要在“我主和主基督”(启 11:15)或者“我神并他基督”(启 12:10,参看徒 3:18)面前,承担这种抉择的后果。
⑴太初有道(Logos)
我们已经详细探讨过了 Memra(Logos,道),现在需要应用到约翰福音 1 章 1 节,并且检验三位一体的解释。但着手这个工作之前,我们要谈一谈之前还没有触及到的 Memra 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如前所述,Memra 是雅伟的转喻词,但转喻词并非单单是“雅伟”的代称而已,如果是这样,那么只要见到 Memra(Logos),便读成“雅伟”就行了。每一个转喻词(比如智慧,Shekinah)都表明了雅伟的某一种特性,没能看见这一点,就领会不到信息所要传达的要素了。
Memra 的特性是什么呢?只要粗略地看一看道或者 Memra 在希伯来圣经、亚兰文译本的用法,就可以看见它代表了雅伟活泼有力的作为,而这作为是透过他的富有创造力的智慧和大能体现出来的。智慧和大能都是雅伟里面的真实要素,但却是隐而不见的,惟有在雅伟的“工作”中——无论是创造、启示,还是其它什么行动,智慧和大能才会大显身手。智慧作为雅伟的属性(attribute),可以看为他永恒的计划或者策略,他对万物的理解力,透视人心肺腑的洞察力,而这一素质就决定、代表了他的“无所不知”。相比之下,道(Memra)并非雅伟的属性,而是雅伟的智慧的体现,雅伟是透过行动,将智慧活泼有力地显露了出来。能力是另一个雅伟的“隐而不见”的属性,神学上称之为他的“无所不能”,也是透过 Memra 而付诸行动的。所以可以将 Memra 形象地称为雅伟的智慧和能力的“代理”。
生命和爱也算是雅伟的重要属性,因为这些也是他本性所固有的基本特点,而且也都是透过 Memra(道)活泼有力地显露了出来。所以很明显,Memra 是用来形容雅伟的作为的(他的自我显露的行动)。希伯来书 4 章 12 节将这一点简练、形象地概括了出来:“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这节经文也提到神的道可以穿透一切,“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神的工作绝不是肤浅的,比如我们已经看过,他在创造人的时候是多么一丝不苟、精雕细刻。
掌握了 Memra 的意思,就有助于我们明白“太初有道”这句话了。因为从创世记 1 章可以看见,雅伟活泼、有创造力的道在做工,创造了世界、创造了人。而且约翰福音 1 章两次(1 节、2节)引用了“太初”一词,显然是要刻意说:雅伟借着道创造了一种新生命,就是人类在基督里的新生命。
然而信奉三位一体论的教会因为失落了犹太的根,失落了希伯来文和亚兰文的概念,就想从希腊理念中寻求约翰福音前言的解释;而希腊理念多神论泛滥,所以教会受多神论的影响也就在所难免了。
道源自希腊哲学?
为了那些深受三位一体教导熏染的人的益处,下来我们会更加详细地检验这个问题以及其它一些问题。
要知道,希腊哲学并不看 logos 为一个位格或者人物。威瑟林顿(Witherington III)教授简单扼要地道出了这一事实:“有趣的是,在希腊语世界,斯多葛派学说也谈过一个 logos,但他们看这个 logos 为一种神圣的推理原则或整个宇宙的道德结构, 并非一个位格。可见福音书作者选择了犹太人、希腊人都熟悉的一个词汇,但他并没有采用斯多葛派学说的用法”(本·威瑟林顿,《智者耶稣》〔Jesus the Sage〕,285 页,脚注 136,粗体是本书作者加的)。威瑟林顿接着又说:“根本没必要假设约翰福音 1 章的内容带有斯多葛派学说背景”(285 页)。这即是说,logos 的概念跟希腊哲学毫不相干。ISBE 的“Logos”一文也证实了威瑟林顿的观察。
Logos 概念是借用斐罗的吗?
说到斐罗的 Logos 概念,ISBE(“Logos”一文)是这样总结的:
“综上所述,他(斐罗)的 Logos 可以分解为一组神性概念,但并非一个独立的位格,而是神的思想,这思想是以看得见的宇宙规律体现了出来。”(粗体是本书作者加的)
无论如何,我们没有确凿的根据假设约翰懂得希腊哲学,熟稔埃及亚历山大的犹太作家斐罗的著作(他以希腊哲学的理念来解释 Logos)。我们没有理由假设约翰是个学者,通晓当时流行的哲学思想。正如 ISBE 所说,“约翰不大可能熟悉斐罗的著作。”文章继续说:“根本谈不上使徒师承亚历山大(斐罗),借用了他的概念,更准确地说,使徒反而明显是在在反对斐罗的概念及希腊概念。约翰的 Logos 是在故意反对他所认为蹩脚的、误导人的希腊哲学。”文章继续讲述了约翰的 Logos 与斐罗的观念在本质上的不同之处。
但因为在旧约根本找不到“道”是个位格的证据,所以三位一体论者只好去别的地方寻求证明道(Logos)是既不同于神,又与神同等的一个位格。这种观念不可能在信奉一神论的犹太经书中找到,甚至在亚历山大的犹太人斐罗的希腊犹太宗教哲学中也找不到。尽管斐罗用希腊 Logos 的概念向希腊语世界介绍犹太人理念,但令三位一体论者大失所望的是,斐罗并没有打算放弃自己的一神论信仰。然而奇怪的是,有人还是要坚持说,约翰行了他的同胞斐罗拒绝行的事!这些三位一体论的学者们认定约翰已经放弃一神论立场,成为了三位一体论者,尽管约翰承认他的主耶稣基督是个一神论者,称天父为“独一的真神”(约 17:3)。
三位一体论对于约翰福音 1 章 1 节的解释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因为无论是在希腊哲学还是斐罗哲学中,Logos 都不是一个位格。即便假设 Logos 是希腊哲学概念,但约翰竟然求助于希腊哲学词汇来描绘耶稣,这也太奇怪了。况且他的读者们有多少人熟悉希腊哲学以及斐罗哲学呢?今天有多少人(包括受过教育的人)了解哲学呢?但关键就是, 希腊哲学中的 Logos 根本不是一个位格,无补于三位一体论。
问题是,就算约翰熟悉斐罗的宗教哲学,就算斐罗的 Logos是一个位格,难道就能证明约翰是借用了斐罗的 Logos 吗?当然不能证明。那么三位一体论者的著作里有关斐罗的讨论,怎会有助于我们明白约翰福音的 Logos 呢?这种讨论无非是三位一体论者在绝望之际,搜肠刮肚寻找支持的方法罢了,好让自己的解释可信一些,尽管也只能说约翰的 Logos 可能是采用了斐罗的概念。教会竟然在这种不牢靠的基础上确立了一个教义,而且还宣布这是基督徒信仰的基石!
约翰的 Logos 源自诺斯底派吗?
这样提问也许会让早期教会的历史学家们怫然不悦,因为他们知道,早期教会视诺斯底派为洪水猛兽。我们之所以思考这个问题,是为了全方位探索约翰福音前言 Logos 的根源,借此证明即便早期的诺斯底派,也没有看 Logos 为一个神性位格。
有些学者已经提出了这个问题,就是约翰是否从亚历山大(B.D. Alexander)所称的“早期诺斯底主义”(“incipient Gnosticism”,ISBE“Logos”一文)借用了 Logos 的概念。一般认为早期诺斯底主义在约翰写作福音书(参看约一 4:2,约二 1:7 反对幻影说的教导)的年代,就已经盛行了。幻影主义(docetism)主张耶稣的身体并非真的血肉之躯,只不过看似而已(希腊文 doketai,似乎、好像是)。所以他们认为耶稣不可能真的被钉在了十字架上,只不过好像是被钉在了十字架上(今天的伊斯兰教还在用这种观念教导耶稣被钉十字架这件事)。亚历山大并不认为约翰是受了早期诺斯底主义的影响,才使用了 Logos,大部分学者都会同意亚历山大的看法。
无论如何,这种建议也无补于三位一体论,因为诺斯底主义的 Logos 也不是一个位格。Kurt Rudolf 这样写道:“从我们刚才提过的气密(Hermetic)文献(说到‘理性’〔nous〕也有同样的功能),以及很有说服力的 Nag Hammadi 文献‘原始教导〔诺斯底派文献〕’可见, Logos 的救赎功能不是以一个位格身份来体现的。”根据这些文献,非位格的 Logos 的功能如同“重病者”的“良药”(K. Rudolf,Gnosis,144 页)(粗体是本书作者加的)。
诺斯底主义是综合了东(主要是伊朗)西(希腊)方哲学、宗教概念,主张救恩是靠一种特殊的“知识”(希腊文:gnosis)传递的,而诺斯底主义宣称自己是在传达这种“知识”。
在公元二、三世纪的时候,这种教导体系以“基督教诺斯底主义”的形式风靡一时,倡导者都是才能出众的教师,比如Basilides,Valentinus,Theodotus,Bardesanes。正因为如此盛行,所以有些教会领导——尤其是爱任纽(Irenaeus)——看见这是个严重威胁。“基督教诺斯底主义”并未教导基督与神同等,但它的确教导基督从太初就存在了(Rudolf,Gnosis,154 页等等)。尼西亚教会领导们虽然在一些主要观点上(比如前文提及的幻影学说)反对诺斯底主义,但至少同意这最后一点。不过三位一体论的学者们肯定不愿承认,三位一体论对 Logos 的解释是来自诺斯底主义。
耶稣是新约里“神的道”吗?
基督徒经常说耶稣是“神的道”,因为一直以来所受的教导就是,耶稣是 Logos,是道。及至发现到四本福音书(甚至包括约翰福音 1 章)及所有书信都没有将“神的道”这一称号应用在耶稣身上,我真是大吃了一惊,因为作为一个三位一体论者,我也一直假设这是耶稣的称号。新约只有启示录 19 章 13 节这一处经文似乎提到了这一称号,指的是那位骑白马的骑士(参看启 6:2),三位一体论者想假设这是耶稣,尽管上下文并没有提及耶稣。然而如果之前提及的骑马者代表了饥荒、瘟疫、死亡,那么“神的道”很可能是指福音的信息,这也是新约中“神的道”一词的常见意思①。
“神的道”一词在圣经出现了 43 次,其中新约 39 次,没有一次是用作基督的称号。虽然启示录出现了 5 次,但其中 4 次可以肯定是“福音信息”的意思,正如新约其它地方的用法一样。可见说启示录 19 章 13 节是个例外,指的是耶稣,这种假设是没有新约根据的。如果我们想说这里是指耶稣,那么就惟有这样解释这节经文:“神的道”作为福音的信息,在基督里体现了出来。但必须承认,这只是一种解释,并非解经。R. H. Charles 博士在他的权威著作启示录讲解(共两册,属于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 圣经注释系列)中,就对这种解释提出了质疑。
总之,面对约翰福音 1 章 1 节的 Logos(道),三位一体论无法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而且他们的解释明显缺乏符合上下文的正确解经步骤。引用诗篇 33 篇 6 节当然是解经上可以接受的,但这节经文根本不支持将道解释为“子神”。现在我们要在新约里查考道的意思。
约翰一书 1:1(及以下)的平行用词
在圣经注释书中,我没有发现作者们在探讨约翰福音 1 章 1节 Logos 的意思时,也考虑到了约翰一书 1 章 1-2 节。仔细查考一下约翰一书 1 章 1-2 节,就会看见它既是跟约翰福音 1 章 1 节平行的,又解释了约翰福音 1 章 1 节。
约翰一书 1 章 1-2 节,“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 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2(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
“起初”一词就显明是与约翰福音 1 章 1 节平行的。而且重要的是,这里将 Logos 解释为“生命之道”,可见 Logos 是与生命相联的,或者说是一致的(“活泼的,有功效的”,来 4:12)。因为下一节就干脆称道为“生命”,后来更称为“永生”,即神的生命。
比较一下两处经文,约翰福音 1 章 1 节说“道与神同在”,而约翰一书 1 章 1-2 节说生命的道“与父同在”(“同在”,,两处经文用的是同样的希腊文),显然“神”就是指“父”。约翰福音 1 章 1 节“道与神同在”的“神”明明是指“父”,怎能假设下一句话“道就是神”的“神”就不再是指父,而是指“子神”——一个圣经中根本不存在的概念呢?一方面承认“神”是父(因为约翰一书 1 章 2 节已经讲得一清二楚),一方面又坚持说接下来这句话(还在同一节经文中)的“神”不是父,这样做无疑是在蹂躏圣经。然而可悲的是,三位一体论就是这样肆无忌惮地对待圣经的。
约翰一书 1 章 1 节“生命之道”()这句话,也出现在了腓立比书 2 章 16 节,但腓立比书 2 章 16 节显然不是在指一个位格。至于“神的道”,这个词在新约往往是“生命的信息”的意思,这里我们再次看到,“神”与“生命”是平行的:“神的道”=“生命之道”。
如果约翰福音 1 章 1 节的道真是指父(雅伟),那么约翰福音1 章 14 节岂不是在说,雅伟亲自以道的形式,在基督里来到了世上吗?这种结论真是石破天惊(根据旧约特别是创世记雅伟的显现,这是可能的),原来是父在基督耶稣这个人里面来到了世上,好成就人类的救恩。三位一体论的错误在于,它用一个来路不明的(圣经里没有的)“子神”代替了父,这样就将雅伟推置一旁,降至一个无关紧要的角色,不再是人类救恩的核心,而基督作为“子神”(他们宣称他在各个方面都是与雅伟同等的),却占据了中心地位。根据圣经,如果这不是异端,则什么是异端呢?
难怪约翰一书 1 章 1 节让三位一体论的解经家们在解释 Logos身份的问题上一筹莫展,因为如果我们将约翰福音 1 章 1 节换一种表达方式:“太初有生命”,则没有人会想到生命是神以外的一个独立位格。毕竟生命是与神不可分割的,正如道是他内心和性情的体现一样。在圣经中,“生命”总是跟神紧密相联的,以弗所书 4 章 18 节用了“神所赐的生命”一词(原文是“神的生命”)。神是生命,是一切生命的源泉,诗篇 36 篇 9 节用了一句优美的诗歌,将这一圣经教导概括了出来:“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源头,在你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
我们已经看见,约翰一书 1 章 1 节的 Logos 是“生命的 Logos”,而下一节就称之为“生命”,继而又更详细地解释为“永生”,可见 Logos 是永生的体现和传送媒体。此外,在新约,“生命”明显是与很多其它重要的属灵现实紧密相联的,比如光、真理、恩典(约翰福音 1 章就提到了这些,新约其它书卷也提到了),“生命之道”这句话也可以正确地读作“真理之道”(诗 119:43,西 1:5,“福音真理的道”,可见“真理的道”就等于福音的信息;以弗所书 1 章 13 节提到“真理的道”和“得救的福音”,即救恩的道或信息),“恩典的道”(徒 14:3,20:32,“恩道”)。
由此可见,生命、真理、福音、救恩以及恩典,一切都是借着道(Logos)体现了出来。这一点对于我们明白约翰福音 1 章 1节的 Logos 至关重要,因为神的拯救恩典正是在基督里向人类显明了出来:“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②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但如今藉着我们救主基督耶稣的显现才表明出来了”(提后1:9-10)。
提摩太后书 1 章 10 节说,神的恩典(或旨意)如今“表明”出来了,这个词恰恰是约翰一书 1 章 2 节出现了两次的“显现”一词:“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原与父同在”的“与(pros)”字,又跟约翰福音 1 章 1 节“与”是同一个希腊字。所以约翰一书 1 章 2节所说的“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正是提摩太后书 1 章 9-10节所表明的神的恩典(或旨意)。
在约翰福音 1 章的前言中,从第 4 节可以看见生命与光的联系:“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14 节在基督里“道成了肉身”,意思是说,光与生命在基督这个人里摸得着、看得见了,雅伟的荣耀在基督里显明了出来(“显现出来”,约一 1:2),“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约 1:14)。恩典和真理是 Logos 的典型特征。但必须看仔细了,基督本身并非“恩典和真理”,而是说“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17 节),正如“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摩西并非律法,只不过律法是借着摩西传下来的。摩西并非律法的化身,而是向以色列传授律法的人,这跟 Memra (Logos)在基督里成了肉身,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⑵“道与神同在”
三位一体论对约 1:1“与” (pros)字的解释
将 Logos 理解为神以外的另一个位格,有什么根据呢?三位一体论者的根据就是 pros(“与”)一字,或者更确切说是他们所翻译、解释的 pros 一字。必须将 pros 翻译成“与”,三位一体论的教义才能成立。因为三位一体论坚持认为,“与神”的意思一定是说,道是神以外的另一位格,所以才会“与”神在一起。但“与神”一定就意味着还有另一位吗?那么又如何理解箴言 8 章 30 节人格化的智慧呢?那里说智慧与(para)神同在,para 就相等于pros。Pros 带宾语(with accusative,比如约 1:1)就相等于 para,这在新约非常普遍,下面的解释就证实了这一点:
“pros 带宾语:代替了〔para〕在〔eimi〕等词之后,例如太 13:56,〔pros humas eisin〕,26:18,55 vl,可 6:3;约 1:1 等等”(《新约希腊文语法》〔A Grammar of New Testament Greek〕,J. H. Moulton,第三卷,N. Turner,274 页;粗体是本书作者加的)。
可见约翰福音 1 章 1 节的“与神”,跟箴言 8 章 30 节的智慧“与神”是同样的意思,没有什么更多的玄机。面对确凿的解经证据,三位一体论除了承认错误以外,还能够(也应该)如何回应呢?他们整个教义就悬于 pros 一个字上!虽然三位一体教义错谬百出,不止是将 pros 解释错了而已,但既然 pros 是三位一体教义的关键字,所以接下来我们会集中探讨它。
如果 pros 不能证明道是个独立的位格,那么三位一体论在约翰福音 1 章 1 节的基础上所构建的理据也就不能成立了。可是如果有人故意无视事实,你还能说什么呢?只好任凭他错下去了。我当然不愿将自己的信心建立在沙土上。但可悲的是,我们根本没有意识到我们所倚赖的解释是不可靠的沙土,因为理据一度似乎很充足,而且也不乏“解释”来巩固这一严重错谬。
在《解经者的评注》(Expositor’s Commentary)一书中,可以找到三位一体论者“解释”pros 的一个典型例子。这本书是这样解释约翰福音 1 章 1 节的 pros 的:“在‘道与神同在’这句话里,介词‘与’除了表明联合,也表明了既是同等的,又是不同的身份。这句话可以翻译为‘与……面对面’。”这里直截了当地说 pros“表明了……是同等的”,可是得出了如此重要的结论,却没有提供丝毫证据。这纯粹就是在用三位一体论强行解读经文,毫不理会是否准确、属实。不尊重真理,结果错谬就传播开了,并且代代相传。
三位一体教义根本不关心经文本身到底在说什么,因为即便略略翻查一下主要的希腊文英文词典,也看得见没有一本词典建议说,pros“表明了同等”,更不用说“面对面”的概念了。而且“面对面”也未必意味着同等,难道仆人不能跟主人、士兵不能跟司令面对面而立呢?难道坚持三位一体论的结果是,最终连基本的常识和逻辑都会丧失殆尽?
况且 pros ton theon并非约翰福音 1 章 1 节独特的一句话,只要《解经者的评注》的作者查考一下这句话的用法,他就会发现这句话在新约至少出现了 20 次,(约 1:1-2,13:3;徒 4:24,12:5,24:16;罗 5:1,10:1,15:17、30;林后 3:4,13:7;腓 4:6;帖前 1:8 及以下;来 2:17,5:1;约一 3:21;启 12:5,13:6),没有一次是“表明了同等”,也没有“面对面”的概念。其中大多数都是在说向(pros)神祷告,而罗马书 5 章 1 节说的是“与(pros)神相和”。纵观这些经文,其实都是在说与神相关的一种行动(祷告)或者一种新生命状态(平安)。
Pros——词典是客观的吗?
再来看一个例子。BDAG 将约翰福音 1 章 1 节的 pros解释为“与(陪同)”某人在一起。然而要知道,pros 并非只能翻译为“与”,“与”甚至还不是 pros 的主要意思,这一点从任何一本希腊文词典(包括 BDAG)中都看得见。就拿 BDAG 来说,有趣的是,pros 的定义一共有三个部分,最后一部分也是最长的一部分,其中包括了很多小节,只有在最后一个小节里,才给出了“与”的定义,而且特别是应用于约翰福音 1 章 1 节的。可见“与”根本不是 pros 的主要意思。善于思考的人就不禁会问:为什么约翰福音 1 章 1 节的 pros 只能定义为“与”,却排除了这个字其它一切可能的意思呢?似乎只有一种结论:特别选择这个定义,纯粹是出于教义的原因。别忘了,正如我一样,新约词典的主编们大部分(也许全部)都是信奉三位一体论的。
事实上,约翰福音 1 章 1 节的 pros 可以理解为其它众多含义中的一种意思(为了全面查考这节经文,我们会看 pros 的其它众多含义)。然而从解经上来说,就算约翰福音 1 章 1 节的 pros 是“与”的意思,也完全不成问题,因为一神论对于约翰福音 1 章 1 节的解释不会被 pros 的某一个定义所局限(这跟三位一体论正相反)。
然而就算 pros 是“与”的意思,也证明不了三位一体论。箴言中的智慧是最重要的一个例子,跟约翰福音 1 章 1 节最相似的一句话是箴言 8 章 30 节:“我在他那里为工师,日日为他所喜爱,常常在他面前踊跃。”“在……那里”,希腊文七十士译本是 para。Para 比 pros 更接近“与”的意思。我们已经看见,BDAG 词典只是在最后一部分、最后一小节,才提到 pros 可以是“与”的意思;相比之下,BDAG 给 para 下的主要定义是:“衡量距离远近的标记,在(一旁),在旁边,靠近,与,从某个立场来看一个关系。”
箴言中的智慧被描绘成了好像一个人,当然这是比喻式语言。巴雷特承认,箴言 8 章 30 节对于明白约翰福音 1 章 1 节至关重要;他明白智慧跟律法在拉比教导中是等同的,他认为“这种观念是约翰这句话的根源”(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129 页及以下)。
迈尔也证实说,“新约是严格的一神论”(摘自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Handbook to the Gospel of John, 68 页)。那么他形容Logos 为“神性位格”又是什么意思呢?他主张 Logos意思是“神性本质的自我启示,从万古就在神的里面,只不过为了创造,才以位格形式从他里面脱颖而出,即神的自我启示在耶稣这个人的身体里显现了出来,成就了救赎世人的工作”(摘自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f the NT, John,66 页及以下,粗体是原书作者加的)。“神性本质的自我启示”又怎能成为“雅伟以外的一个神性位格”呢?三位一体论者的言论总是让人不知所云。
将 kai ho logos en pros ton theon 翻译为“道与神同在”,这只是选择了 pros 的其中一个意思,显然是为了迎合三位一体论,这是译者的教义立场。但约翰肯定不是三位一体论者,所以我们怎能确定这种翻译是正确代表了他的本意呢?如果我们采用 BDAG 给 pros 的另一个解释——“关乎”(with reference/regard to),那么这又会是什么意思呢?这句话就可以读作“道关乎神(即雅伟)”,意思就是“‘道’指的是‘神’(雅伟)”,这就解释了“道”是谁,此处是“雅伟”。
迈尔承认这种解释不无道理、不无可能,不过身为三位一体论者,他的做法也是可想而知的,他拒绝了这种解释,因为他正确地洞见到,如果接受这种解释,那么就意味着 Logos (道)是“对神的间接称呼”(这是他的原话)。在解释“道就是神”(kai theos ēn ho logos)这句话的时候,迈尔这样写道:“这个 (theos,神)只能是谓语,不能是主语,否则就跟前面的(ēn pros ton theon,与神同在)相矛盾了,因为这样一来, (logos,道)的概念就只会成了对神的间接称呼”(引自迈尔的原话,本书作者加入了括号内容的解释及粗体字形)。
如果这句话的 theos 是 Logos 的谓语③,那么迈尔就是看见了道是神的间接称呼。比如说,将道字换作另一个字:“良善就是神”,那么“良善”就是神的另一个间接称呼。他明白这是跟前一句话相矛盾的,因为他以为前一句话就是三位一体论意义上的“道与神同在”的意思。但惟有一开始就给出了三位一体论的解释,才会出现矛盾;从一神论角度来理解,则根本没有矛盾。
如果将“道 pros 神(雅伟)”这句话中的 pros 理解为“关乎”(即“道关乎神”)的意思,那么这句话就是在解释道,结果“道”(Memra)就真的成了“对神间接的称呼”(迈尔观察得很正确)。而下一句话“道就是神”,就更加证实、强调了这一点。但我想再说一次:从一神论角度理解约翰福音 1 章 1 节,根本不用靠 pros的这一种解释。即便将 pros 解释为“与”,在一神论看来也不成问题,因为这就是在以人格化形式来理解道,正如箴言中特别是箴言 8 章 30 节的智慧一样。不像三位一体论,一神论的存亡不是靠这个介词的定义来决定的。
至于迈尔的论点,他自以为解决了所谓的“矛盾”,因为他将这两句话解释为“他与神同在,并且拥有神性本质”(粗体是迈尔加的),这是三位一体论的标准解释。可是请看仔细了,这样一来,约翰福音里的“神”就被降成了“神性本质”,根据三位一体论,这个本质或者“实质”是三个位格共享的。硬将 pros 解释成“与”,好证明有一位不同的神性位格是“与神同在”的,称作“子神”,后果就是,我们抹煞了神的个性、性情,他不再是一位神,而是一个“本质”。
另一个以 pros 为根据的论点
马可士·道斯(Marcus Dods)在《希腊文新约注释》一书中的解释,是三位一体论者解释“道与神同在”的另一个典型例子:“(pros)不只含有一起共存的意思,还有密切交往的意思。它比 meta)和 (para)含义更丰富,通常用以表达一个人与另一个人同在。比如古典希腊文: (tēn pros Sōkratēn sunousian),以及新约可 6:3,太 13:56,可 9:19,加 1:18,约二 12。这个介词含有交往的意思,所以是指另一位。”
可悲的是,三位一体论就是建立在这种“解经”基础上的,整个论点又是悬于 pros 一字上。我们来检验一下他所提供的证据。道斯引用了一句古典希腊文,但显然他没能看见,是 (sunousia)才表达出了“一个人与另一个人同在”的意思,并非(pros)。这一点从 Liddell & Scott 希腊文英文词典清晰可见:“(sunousia),,(,,是 的分词)在一起,社交,交往,交谈,交流。”Liddell & Scott 希腊文英文词典的简明版这样解释说:“在一起,同住,社交”等等。有趣的是,Liddell & Scott 希腊文英文词典(并非简明版)也引用了索福克勒斯(Sophocles)写苏格拉底的一句话(似乎跟道斯引用的是同一句话),翻译为“他们与他往来”。总之,道斯所说的 pros的意思,其实已经包括在 sunousia 里面了!又是一个错误论点。
道斯说 pros“比meta)和(para)含义更丰富”,却没有提供一个证据来支持这句高论。接下来更进一步说,pros“通常用以表达一个人与另一个人同在”,显然是在说 pros 含有“几个人”的概念。他说这是 pros 的“通常”用法,可是他只能从新约找到五个例子,而且其中两个还是对观福音的平行经文:
可 6:3,太 13:56。
马可福音 6 章 3 节:“‘这不是那木匠吗?不是马利亚的儿子雅各、约西、犹大、西门的长兄吗?他妹妹们不也是在(pros)我们这里吗?’他们就厌弃他。”
从这节经文可见,很明显,是上下文带出了“几个人”的概念,并非介词 pros。当时耶稣的妹妹们正在拿撒勒,所以从这个角度而言,她们是在这群讲话的人当中。至于所谓的介词 pros 含有“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意思,则在这节经文中根本找不到证据。以为这些讲话的人跟耶稣的妹妹们很熟识,这就错了。合情合理的推论是,他们知道耶稣的妹妹们也跟他们比邻而居。
道斯给出的另外三个新约例子也是同样的情况,是经文的上下文带出了几个人的概念,并非这个介词,这一点在最后一个例子约翰二书 12 节尤为明显:“我还有许多事要写给你们,却不愿意用纸墨写出来,但盼望到你们那里,与你们当(pros)面谈论,使你们的喜乐满足。”“当面”并非 pros 所含有的意思,而是这节经文所用的词。正如之前的所有例子一样,此处也是上下文决定了几个人的概念,而且特别具体用了“当面”(希腊文直译是“口对〔pros〕口”)一词。
这些例子根本不能证明道斯的论点,简单来说,介词本身并不含有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意思,因为介词也能用于事物与事物之间。
三位一体论者应该注意一下介词的基本定义:“用来将名词或代词组合在一起、成为句子的词,就叫做介词”(微软 Encarta 2005资料库)。根据介词的特点和功用,显然,跟介词组合在一起的名词或代词未必是指人,也可以指事物、事件。三位一体论根据约翰福音 1 章 1-2 节的介词 pros 所确立的论点,根本就是大错特错了。
为了查考得更全面,还有一点我们当留意的是, pros 在新约出现了 700 次(路加福音、使徒行传将近 300 次,约翰福音 102 次),可是道斯却只能找到区区五个例子来支持自己的观点。然而我们已经看见,没有一个例子真的在支持他的观点。用这种论据来确立三位一体第二位格的存在,实在是可怜至极。更糟的是,普通人(包括那些略懂希腊文,能够使用《希腊文新约注释》的人)怎能分辨出这种“解经”是错谬呢?
Pros 不但是希腊文新约的一个常见介词,也是希腊文旧约(七十士译本,包括次经)的一个常见介词,出现了 4381 次。由此看来,道斯以及其他人有什么借口错误解释 pros,以支持三位一体教义呢?我们声称圣经是神的话,却为了教义,胆敢以如此卑劣手段对待圣经。这不禁让人想起了耶稣的话:“这就是你们承接遗传,废了神的道。你们还作许多这样的事。”(可 7:13)
甚至 pros ton theon(正如约 1:1-2)这句话,在希腊文圣经中也出现得相当频繁:旧约七十士译本 70 次,新约 20 次,往往被翻译为“向神”。总之这个词最常见的用法是向神祷告、祈求,即是说,它主要用于人向神说话,有时(尽管比较少见)也指与神的关系(例如罗 5:1,“与神相和”)。正如前文已经看见的,人的要素是从词组和上下文中传递出来的,并非这个介词本身。
“Theos”是神性本质?
新约哪里说过“神”的意思是“神性本质”或者“实质”呢?希腊文英文辞典并没有提供一个新约例证,说明 theos(神)意思是“神性本质”。“神性本质”代表了另一个不同的希腊概念,比如 theiotēs一词就表达出了这个概念,Liddle & Scott希腊文英文词典给出的定义是“神性本质,神性”;Thayer 新约希腊文英文词典给出的定义是“神性,作为本质”。三位一体论者试图将这位神化解为 theiotēs,可以说这就是对神的话不诚实。无论三位一体论者喜不喜欢听,但事实是,将 theiotēs 强加于出现 theos的经文,这在学术上、道德上都是一种欺诈行为。曲解圣经的行径,实在是莫此为甚。
还有人争辩说,约翰福音 1 章 1 节最后一句话(“道就是神”)的“神”字没有带定冠词“the”,所以也许不必理解为神本身,而是神的本质。这种说法也是毫无新约根据的。BDAG(theos 第三部分)证实说,新约的神字既可以带定冠词,也可以不带:“3. 以色列、基督徒一神论观点的神,最常用的是神字,有时带定冠词,有时不带。”词典也给出了很多例子,其中就有一个约翰福音前言的例子,即约翰福音 1 章 18 节:“从来没有人看见神”。这个“神”字就没有带定冠词,而且也没有哪位学者建议要理解为“神性本质”,所以为什么要将约翰福音 1 章 1 节的“神”字理解为“神性本质”呢?
闪米特语 pros
圣经注释书几乎都没有注意到,约翰福音一章的 pros 一字是源自闪米特语(希伯来语),而且很可能是亚兰文。Nigel Turner博士这样写道:(pros)带宾语(with accusative),意思是与,约 1:1,约一 1:2,是闪米特语,很可能是源自亚兰文 lewath。”(N. Turner 写于《新约希腊文语法》,J. H. Moulton,第四卷,71页,13 页及 93 页重复强调这一点;该引文属于第五章“约翰的写作风格”中“亚兰文特点”部分。)
Pros 的字源是闪米特语(Turner 也提到了约翰福音很多其它的闪米特词汇),这个观察非常重要,因为这就表明不但 Logos,甚至整个约翰福音前言的这首诗歌,很可能原本都是闪米特语或者亚兰文。
Turner 还将约翰福音 1 章 14 节“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这句话,称作希伯来式语言(《新约希腊文语法》,第四卷, 68 页)。这节经文中的“荣耀(doxa,中文圣经翻译为‘荣光’)”一词,也是希伯来式语言:“荣耀(约 1:14,在约翰福音共出现 16 次)也是其中一个受了希伯来文影响,彻底改变了本义的词汇。Doxa的本义是好名声,却也成了看得见的光辉,因为七十士译本用它来翻译希伯来字 kabhodh(尊荣,荣耀)以及 hodh(光辉)这类的词”(《新约希腊文语法》,第四卷,69 页)。这也证实了道(Memra)跟约翰福音 1 章 14 节的荣耀(Shekinah)是相关的。
综合以上观察,可见探求约翰福音前言(即约 1:1-18)这些关键字眼的本义,不能追溯希腊哲学资料,而要追溯约翰熟悉的希伯来文和亚兰文资料。
前文已经看过,pros 可以是“关乎”的意思,也可以是“与”的意思,即“与……在一起”。三位一体论只接受后一种解释。根据 Turner 博士的观察,约翰福音 1 章 1 节的 pros 更像是闪米特语;也根据学者们达成的共识:约翰福音的前言是(或者包括了)一首诗歌,总之鉴于这两个原因,我们可以接受将 pros 理解为“与”的意思,特别是因为在诗歌中,道更像是拟人化了,被描绘成了好像一个人,就如箴言中的智慧一样。
然而如果约翰福音的前言并非一首诗歌,则也根本影响不到一神论对于约翰福音 1 章 1 节的理解,因为 pros 也可以理解为“关乎”的意思。总之这节经文有“内置的”安全设施,不需要单单依赖某一种观点来确立它的意思。
深入检验 pros
约翰福音 1 章 1 节的 pros 是三位一体论者论证 Logos 为“神性位格”(借用巴雷特的话)的关键。在有些上下文中,人是主语,那么 pros 的确可以是“与”的意思;但首先必须确定约翰福音 1章 1 节是不是在谈不同的人,而不是事先就已经做出了这种假设。
约翰福音 1 章 1 节的主语是否是不同的人(即 Logos 跟神是否是不同的两位),这正是首先必须确定的事情,而不是已经做出了假设。如果主语并非不同的人,那么 pros(带宾语)的意思就得视上下文而定了。
“与神”(pros ton theon)就像“太初”一样,也在约翰福音头两节经文中出现了两次。如何理解呢?前文已经看见,这个词在新约出现了 20 次(不算约翰 1:1-2,则是 18 次):
① 在很多例子中,都是在说“向神”祷告(例如徒 4:24, 12:5;罗 10:1,15:30;林后 13:7;腓 4:6);
② 对神无亏的良心,徒 24:16;
③ 与神相和,罗 5:1;
④ 借着基督对神确信不疑,林后 3:4,约一 3:21;
⑤ 向神的信心,帖前 1:8;
⑥ 属神的事,来 2:17,5:1。
这 18 句出现了 pros ton theon 一词的经文,上下文往往都是在说人与神的关系。但检察一下每一句的句子结构,就会看见 pros本身并不直接与人相关,而是与人的属灵生活、情感生活方面有关,特别是指人向神的祷告①(上文)、无亏的良心 ②、平安 ③、确信 ④、信心 ⑤。这也再次证实了这一事实:不能从介词 pros推断出“位格”的概念来,而要视乎它的上下文。
况且这 18 个例子没有一个显示出 pros ton theon 一词含有“与神同在”的意思。比如保罗说到自己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腓1:23),他用的是 sun,并非 pros。保罗这番话特别跟约翰福音 1 章 1-2 节密切相关,因为两处经文都用了动词“同在”,腓立比书 1 章 23 节用的是现在时态(einai),约翰福音 1 章 1 节用的是未完成过去时态(ēn)。
由此可见,如果将约翰福音 1 章 1 节的 pros ton theon 理解为“与神”同在,那么这就不是 pros 的惯常用法了,似乎惟一的解释是,“道”也不再是惯常用法(通常新约中的“道”是“信息〔福音〕”,或者是说出来的话),而是被拟人化、人格化了,好像箴言以及耶稣所说的智慧(太 11:19;路 7:35,11:49)。除此之外,似乎没有办法解释为什么道和 pros 在约翰福音 1 章 1 节的用法,跟在整个新约的用法不一致。约翰福音 1 章 1-2 节将道用诗化语言描绘成一个“太初”“与神”同在的人(好像智慧一样),这种做法在圣经看来是没有问题的;只是因为三位一体论坚持按字面意思解读诗化语言,才惹起了问题。如果也如此解读箴言,那么也会造成同样的混乱。
马太福音 1 章 23 节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人要称他的名为以马内利(赛 7:14)。’(‘以马内利’翻出来就是‘神与我们同在’。)”此处“与”字并非 pros,而是 meta。
Pros 的用法:关乎某人或某物
为了彻底全面、一丝不苟地检验这个三位一体论确立其教义的中心论点,接下来看一看其它出现 pros 带宾语的经文,其中 pros都是“关乎某人或某物”的意思,例如:
罗马书 10 章 21 节:“至于(pros)以色列人,他说:‘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顶嘴的百姓。’(赛 65:2)”
希伯来书 1 章 7-8 节(2 次):“论到(pros)使者,又说……论到(pros)子却说……”
马太福音 27 章 14 节:“耶稣仍不回答,连一句话也不说(‘连……也不说’〔pros oude〕),以致巡抚甚觉希奇。”
路加福音 14 章 6 节:“他们不能对答这话(pros tauta)。”
pros 带宾语的“关乎某人、某物”的用法,也可以参考《简明新约希腊文解经语法》(A Concise Exegetical Grammar of NT Greek),作者是 J. Harold Greenlee,Eerdmans,其中 43 页解释“pertaining to(关乎、涉及)”的时候,作者引用了希伯来书 1章 7 节,“论到(pros)使者,又说:‘神以风为使者,以火焰为仆役。’(诗 104:4)”;还引用了希伯来书 5 章 1 节,“凡从人间挑选的大祭司,是奉派替人办理属神的事(pros ton theon,跟约翰福音1 章 1 节一模一样!),为要献上礼物和赎罪祭。”希伯来书 5 章 1节和约翰福音 1 章 1 节用的是一模一样的词:pros ton theon。所以可以下定论说,这个词的确是“关乎”的意思。但即便如此,完全排除掉约翰福音 1 章 1 节 pros 的另一种可能意思,这样做也许有失公平。约翰福音 1 章 1 节 pros 的这另一种可能意思是“与”,就好像箴言 8 章 30 节谈到智慧时的用法一样,不过必须承认,根据希伯来书 5 章 1 节,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④。
pneuma ho theos(直译:灵〔是〕神)
约翰福音 1 章 1 节:
theos en ho logos(直译:神是道)
约翰福音 4 章 24 节希腊原文的顺序是“灵(pneuma)神(ho theos)”。因为神是主语,“灵”是谓语,所以翻译成“神是灵”完全正确。可惜的是,读中文翻译就看不出希腊原文的谓语是放在了主语之前。这种句法结构不容忽视,因为希腊文圣经未必要按照这种顺序排列词语,这样做是有原因的。比如说,约翰一书 4章 8 节、16 节“神就是爱”这句话,希腊原文就不是这种句法结构,希腊原文是 ho theos agapē estin,跟中文翻译的顺序一样。约翰一书 1 章 5 节“神就是光”这句话也是如此,希腊原文是 ho theos phōs estin,跟中文翻译的顺序一样。可是“神是灵”这句话,希腊原文却是颠倒过来的,为什么呢?
从布林格博士(E. W. Bullinger)的《圣经的修辞用法》(Figures of Speech Used in the Bible)一书中,可以找到详尽的答案。这本书虽然成书已久,篇幅又长(一千多页),但仍不无裨益。书中是这样说的:“约翰福音 4 章 24 节,‘灵是神’,真正强调的是这个被换了位置的“灵”字,所以(希腊原文)将它放在了句首。按照一般的顺序,灵应该放在主语后面。两个字调换位置是为了让我们注意一个事实,它就像一个大标题一样,旨在强调必须用灵来敬拜。”(695 页,粗体是原书作者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