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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仔细查考约翰福音 1 章 1 节【整章】

作者:张熙和牧师
第九章
仔细查考约翰福音 章 


必须心意更新
详细探讨过了“道”在希伯来圣经和亚兰文旧约译本的根源,现在就有条件思考约翰福音 章的“道”了。这一章要分三部分来查考约翰福音 章 节的三句话:①“太初有道”,②“道与神同在”,③“道就是神”。每一部分都会列出最有权威的学者所阐述的三位一体论解释,并根据旧约的道以及亚兰文译本的 Memra加以检验、探讨。但首先必须明白,这并非只是不同的解释而已,如果我们这样想,就是完全没有掌握到整件事的属灵根源问题。这是两种本质上完全不同的思维方式一种是三位一体所代表的多神论(有三位同等的神),一种是圣经的一神论。(之所以说“圣经的一神论”,是想强调我们并不关心其它宗教是否也相信只有一位神。)
关键是要记住,正因为多神论跟一神论是完全不同的思维方式、意识形态,所以二者是水火不相容的。无论三位一体论者如何绞尽脑汁出笼了一套歪曲的“一神论”,好迎合自己的教义(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即便最铁杆的三位一体论者也不安地意识到,圣经无疑是在教导一神论),但圣经的一神论跟三位一体论绝对是风马牛不相及。这就是说,除非我们心意更新(罗 12:1-2),否则很难由信奉三位一体的多神论,转为信奉圣经的一神论,因为这并非在理性层面改变思想的问题,而是要在属灵层面改变我们的思维方式。归根结底,这个问题是关乎到了我们与雅伟之间的关系。
约翰福音 20 章 28 节就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可以看见这两种思考、理解神的话的方式是多么不同。惟独抱有多神论思想的人,才会以为多马这句话——“我的主,我的神”——是对基督(弥赛亚)耶稣这个人说的;而信奉一神论的犹太人(就如多马)根本不会冒出这种念头。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多马这句话才有可能是直接对耶稣说的,那就是多马意识到了,是雅伟亲自在耶稣这个人的肉身里显现了出来。根据约翰福音 章 14 节,这是相当确实的结论。来到约翰福音 章 节、14 节,每个人都必须在属灵层面上做出抉择:我要从哪一种视角——是三位一体的多神论,还是圣经的一神论——来明白这两节经文呢?每个人也都要在“我主和主基督”(启 11:15)或者“我神并他基督”(启 12:10参看徒 3:18)面前,承担这种抉择的后果。


太初有道Logos
我们已经详细探讨过了 MemraLogos,道),现在需要应用到约翰福音 章 节,并且检验三位一体的解释。但着手这个工作之前,我们要谈一谈之前还没有触及到的 Memra 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如前所述,Memra 是雅伟的转喻词,但转喻词并非单单是“雅伟”的代称而已,如果是这样,那么只要见到 MemraLogos),便读成“雅伟”就行了。每一个转喻词(比如智慧,Shekinah)都表明了雅伟的某一种特性,没能看见这一点,就领会不到信息所要传达的要素了。
Memra 的特性是什么呢?只要粗略地看一看道或者 Memra 希伯来圣经、亚兰文译本的用法,就可以看见它代表了雅伟活泼有力的作为,而这作为是透过他的富有创造力的智慧和大能体现出来的。智慧和大能都是雅伟里面的真实要素,但却是隐而不见的,惟有在雅伟的“工作”中——无论是创造、启示,还是其它什么行动,智慧和大能才会大显身手。智慧作为雅伟的属性attribute),可以看为他永恒的计划或者策略,他对万物的理解力,透视人心肺腑的洞察力,而这一素质就决定、代表了他的“无所不知”。相比之下,道(Memra)并非雅伟的属性,而是雅伟的智慧的体现,雅伟是透过行动,将智慧活泼有力地显露了出来。能力是另一个雅伟的“隐而不见”的属性,神学上称之为他的“无所不能”,也是透过 Memra 而付诸行动的。所以可以将 Memra 形象地称为雅伟的智慧和能力的“代理”。
生命和爱也算是雅伟的重要属性,因为这些也是他本性所固有的基本特点,而且也都是透过 Memra(道)活泼有力地显露了出来。所以很明显,Memra 是用来形容雅伟的作为的(他的自我显露的行动)。希伯来书 章 12 节将这一点简练、形象地概括了出来:“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这节经文也提到神的道可以穿透一切,“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神的工作绝不是肤浅的,比如我们已经看过,他在创造人的时候是多么一丝不苟、精雕细刻。
掌握了 Memra 的意思,就有助于我们明白“太初有道”这句话了。因为从创世记 章可以看见,雅伟活泼、有创造力的道在做工,创造了世界、创造了人。而且约翰福音 章两次(节、2节)引用了“太初”一词,显然是要刻意说:雅伟借着道创造了一种新生命,就是人类在基督里的新生命。
然而信奉三位一体论的教会因为失落了犹太的根,失落了希伯来文和亚兰文的概念,就想从希腊理念中寻求约翰福音前言的解释;而希腊理念多神论泛滥,所以教会受多神论的影响也就在所难免了。


道源自希腊哲学?
为了那些深受三位一体教导熏染的人的益处,下来我们会更加详细地检验这个问题以及其它一些问题。
要知道,希腊哲学并不看 logos 为一个位格或者人物。威瑟林顿(Witherington III)教授简单扼要地道出了这一事实:“有趣的是,在希腊语世界,斯多葛派学说也谈过一个 logos,但他们看这个 logos 为一种神圣的推理原则或整个宇宙的道德结构, 并非一个位格。可见福音书作者选择了犹太人、希腊人都熟悉的一个词汇,但他并没有采用斯多葛派学说的用法”(本·威瑟林顿,《智者耶稣》〔Jesus the Sage〕,285 页,脚注 136,粗体是本书作者加的)。威瑟林顿接着又说:“根本没必要假设约翰福音 章的内容带有斯多葛派学说背景”(285 页)。这即是说,logos 的概念跟希腊哲学毫不相干。ISBE 的“Logos”一文也证实了威瑟林顿的观察。


Logos 概念是借用斐罗的吗?
说到斐罗的 Logos 概念,ISBE(“Logos”一文)是这样总结的:
“综上所述,他(斐罗)的 Logos 可以分解为一组神性概念,并非一个独立的位格,而是神的思想,这思想是以看得见的宇宙规律体现了出来。”(粗体是本书作者加的)
无论如何,我们没有确凿的根据假设约翰懂得希腊哲学,熟稔埃及亚历山大的犹太作家斐罗的著作(他以希腊哲学的理念来解释 Logos)。我们没有理由假设约翰是个学者,通晓当时流行的哲学思想。正如 ISBE 所说,“约翰不大可能熟悉斐罗的著作。”文章继续说:“根本谈不上使徒师承亚历山大(斐罗),借用了他的概念,更准确地说,使徒反而明显是在在反对斐罗的概念及希腊概念。约翰的 Logos 是在故意反对他所认为蹩脚的、误导人的希腊哲学。”文章继续讲述了约翰的 Logos 与斐罗的观念在本质上的不同之处。
但因为在旧约根本找不到“道”是个位格的证据,所以三位一体论者只好去别的地方寻求证明道(Logos)是既不同于神,又与神同等的一个位格。这种观念不可能在信奉一神论的犹太经书中找到,甚至在亚历山大的犹太人斐罗的希腊犹太宗教哲学中也找不到。尽管斐罗用希腊 Logos 的概念向希腊语世界介绍犹太人理念,但令三位一体论者大失所望的是,斐罗并没有打算放弃自己的一神论信仰。然而奇怪的是,有人还是要坚持说,约翰行了他的同胞斐罗拒绝行的事!这些三位一体论的学者们认定约翰已经放弃一神论立场,成为了三位一体论者,尽管约翰承认他的主耶稣基督是个一神论者,称天父为“独一的真神”(约 17:3)。
三位一体论对于约翰福音 章 节的解释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因为无论是在希腊哲学还是斐罗哲学中,Logos 都不是一个位格。即便假设 Logos 是希腊哲学概念,但约翰竟然求助于希腊哲学词汇来描绘耶稣,这也太奇怪了。况且他的读者们有多少人熟悉希腊哲学以及斐罗哲学呢?今天有多少人(包括受过教育的人)了解哲学呢?但关键就是, 希腊哲学中的 Logos 根本不是一个位格无补于三位一体论。
问题是,就算约翰熟悉斐罗的宗教哲学,就算斐罗的 Logos是一个位格,难道就能证明约翰是借用了斐罗的 Logos 吗?当然不能证明。那么三位一体论者的著作里有关斐罗的讨论,怎会有助于我们明白约翰福音的 Logos 呢?这种讨论无非是三位一体论者在绝望之际,搜肠刮肚寻找支持的方法罢了,好让自己的解释可信一些,尽管也只能说约翰的 Logos 可能是采用了斐罗的概念。教会竟然在这种不牢靠的基础上确立了一个教义,而且还宣布这是基督徒信仰的基石!


约翰的 Logos 源自诺斯底派吗?
这样提问也许会让早期教会的历史学家们怫然不悦,因为他们知道,早期教会视诺斯底派为洪水猛兽。我们之所以思考这个问题,是为了全方位探索约翰福音前言 Logos 的根源,借此证明即便早期的诺斯底派,也没有看 Logos 为一个神性位格。
有些学者已经提出了这个问题,就是约翰是否从亚历山大(B.D. Alexander)所称的“早期诺斯底主义”(“incipient Gnosticism”,ISBELogos”一文)借用了 Logos 的概念。一般认为早期诺斯底主义在约翰写作福音书(参看约一 4:2,约二 1:7 反对幻影说的教导)的年代,就已经盛行了。幻影主义(docetism)主张耶稣的身体并非真的血肉之躯,只不过看似而已(希腊文 doketai,似乎、好像是)。所以他们认为耶稣不可能真的被钉在了十字架上,只不过好像是被钉在了十字架上(今天的伊斯兰教还在用这种观念教导耶稣被钉十字架这件事)。亚历山大并不认为约翰是受了早期诺斯底主义的影响,才使用了 Logos,大部分学者都会同意亚历山大的看法。
无论如何,这种建议也无补于三位一体论,因为诺斯底主义的 Logos 也不是一个位格。Kurt Rudolf 这样写道:“从我们刚才提过的气密(Hermetic)文献(说到‘理性’〔nous〕也有同样的功能),以及很有说服力的 Nag Hammadi 文献‘原始教导〔诺斯底派文献〕’可见, Logos 的救赎功能不是以一个位格身份来体现的。”根据这些文献,非位格的 Logos 的功能如同“重病者”的“良药”K. RudolfGnosis144 页)(粗体是本书作者加的)。
诺斯底主义是综合了东(主要是伊朗)西(希腊)方哲学、宗教概念,主张救恩是靠一种特殊的“知识”(希腊文:gnosis传递的,而诺斯底主义宣称自己是在传达这种“知识”。
在公元二、三世纪的时候,这种教导体系以“基督教诺斯底主义”的形式风靡一时,倡导者都是才能出众的教师,比如BasilidesValentinusTheodotusBardesanes。正因为如此盛行,所以有些教会领导——尤其是爱任纽(Irenaeus)——看见这是个严重威胁。“基督教诺斯底主义”并未教导基督与神同等,但它的确教导基督从太初就存在了(RudolfGnosis154 页等等)。尼西亚教会领导们虽然在一些主要观点上(比如前文提及的幻影学说)反对诺斯底主义,但至少同意这最后一点。不过三位一体论的学者们肯定不愿承认,三位一体论对 Logos 的解释是来自诺斯底主义。


耶稣是新约里神的道吗?
基督徒经常说耶稣是“神的道”,因为一直以来所受的教导就是,耶稣是 Logos,是道。及至发现到四本福音书(甚至包括约翰福音 章)及所有书信都没有将“神的道”这一称号应用在耶稣身上,我真是大吃了一惊,因为作为一个三位一体论者,我也一直假设这是耶稣的称号。新约只有启示录 19 章 13 节这一处经文似乎提到了这一称号,指的是那位骑白马的骑士(参看启 6:2),三位一体论者想假设这是耶稣,尽管上下文并没有提及耶稣。然而如果之前提及的骑马者代表了饥荒、瘟疫、死亡,那么“神的道”很可能是指福音的信息,这也是新约中“神的道”一词的常见意思
“神的道”一词在圣经出现了 43 次,其中新约 39 次,没有一次是用作基督的称号。虽然启示录出现了 次,但其中 次可以肯定是“福音信息”的意思,正如新约其它地方的用法一样。可见说启示录 19 章 13 节是个例外,指的是耶稣,这种假设是没有新约根据的。如果我们想说这里是指耶稣,那么就惟有这样解释这节经文:“神的道”作为福音的信息,在基督里体现了出来。但必须承认,这只是一种解释,并非解经。R. H. Charles 博士在他的权威著作启示录讲解(共两册,属于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 圣经注释系列)中,就对这种解释提出了质疑。
总之,面对约翰福音 章 节的 Logos(道),三位一体论无法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而且他们的解释明显缺乏符合上下文的正确解经步骤。引用诗篇 33 篇 节当然是解经上可以接受的,但这节经文根本不支持将道解释为“子神”。现在我们要在新约里查考道的意思。

约翰一书 1:1(及以下)的平行用词
在圣经注释书中,我没有发现作者们在探讨约翰福音 章 1节 Logos 的意思时,也考虑到了约翰一书 章 1-2 节。仔细查考一下约翰一书 章 1-2 节,就会看见它既是跟约翰福音 章 节平行的,又解释了约翰福音 章 节。
约翰一书 章 1-2 节,“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 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2(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
“起初”一词就显明是与约翰福音 1  1 节平行的。而且重要的是,这里将 Logos 解释为“生命之道”,可见 Logos 是与生命相联的,或者说是一致的(“活泼的,有功效的”,来 4:12)。因为下一节就干脆称道为“生命”,后来更称为“永生”,即神的生命。
比较一下两处经文,约翰福音 1  1 节说“道与神同在”,而约翰一书 1  1-2 节说生命的道“与父同在”(“同在”,两处经文用的是同样的希腊文),显然“神”就是指“父”。约翰福音 1  1 节“道与神同在”的“神”明明是指“父”,怎能假设下一句话“道就是神”的“神”就不再是指父,而是指“子神”——一个圣经中根本不存在的概念呢?一方面承认“神”是父(因为约翰一书 1  2 节已经讲得一清二楚),一方面又坚持说接下来这句话(还在同一节经文中)的“神”不是父,这样做无疑是在蹂躏圣经。然而可悲的是,三位一体论就是这样肆无忌惮地对待圣经的。
约翰一书 1  1 节“生命之道”()这句话,也出现在了腓立比书 2  16 节,但腓立比书 2  16 显然不是在指一个位格。至于“神的道”,这个词在新约往往是“生命的信息”的意思,这里我们再次看到,“神”与“生命”是平行的:“神的道”=“生命之道”。
如果约翰福音 1  1 节的道真是指父(雅伟),那么约翰福音1  14 节岂不是在说,雅伟亲自以道的形式,在基督里来到了世上吗?这种结论真是石破天惊(根据旧约特别是创世记雅伟的显现,这是可能的),原来是父在基督耶稣这个人里面来到了世上,好成就人类的救恩。三位一体论的错误在于,它用一个来路不明的(圣经里没有的)“子神”代替了父,这样就将雅伟推置一旁,降至一个无关紧要的角色,不再是人类救恩的核心,而基督作为“子神”(他们宣称他在各个方面都是与雅伟同等的),却占据了中心地位。根据圣经,如果这不是异端,则什么是异端呢?
难怪约翰一书 1  1 节让三位一体论的解经家们在解释 Logos身份的问题上一筹莫展,因为如果我们将约翰福音 1  1 节换一种表达方式:“太初有生命”,则没有人会想到生命是神以外的一个独立位格。毕竟生命是与神不可分割的,正如道是他内心和性情的体现一样。在圣经中,“生命”总是跟神紧密相联的,以弗所 4  18 节用了“神所赐的生命”一词(原文是“神的生命”)。神是生命,是一切生命的源泉,诗篇 36  9 节用了一句优美的诗歌,将这一圣经教导概括了出来:“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源头,在你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
我们已经看见,约翰一书 1  1 节的 Logos 是“生命的 Logos”,而下一节就称之为“生命”,继而又更详细地解释为“永生”,可 Logos 是永生的体现和传送媒体。此外,在新约,“生命”明显是与很多其它重要的属灵现实紧密相联的,比如光、真理、恩典(约翰福音 1 章就提到了这些,新约其它书卷也提到了),“生命之道”这句话也可以正确地读作“真理之道”(诗 119:43,西 1:5“福音真理的道”,可见“真理的道”就等于福音的信息;以弗所 1  13 节提到“真理的道”和“得救的福音”,即救恩的道或信息),“恩典的道”(徒 14:320:32,“恩道”)。
由此可见,生命、真理、福音、救恩以及恩典,一切都是借着道(Logos)体现了出来。这一点对于我们明白约翰福音 1  1节的 Logos 至关重要,因为神的拯救恩典正是在基督里向人类显明了出来:“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但如今藉着我们救主基督耶稣的显现才表明出来了”(提后1:9-10)。
提摩太后书 1  10 节说,神的恩典(或旨意)如今“表明”出来了,这个词恰恰是约翰一书 1  2 节出现了两次的“显现”一词:“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原与父同在”的“与(pros)”字,又跟约翰福音 1  1 节“与”是同一个希腊字。所以约翰一书 1  2节所说的“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正是提摩太后书 1  9-10节所表明的神的恩典(或旨意)。
在约翰福音 1 章的前言中,从第 4 节可以看见生命与光的联系:“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14 节在基督里“道成了肉身”,意思是说,光与生命在基督这个人里摸得着、看得见了,雅伟的荣耀在基督里显明了出来(“显现出来”,约一 1:2),“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约 1:14)。恩典和真理是 Logos 的典型特征。但必须看仔细了,基督本身并非“恩典和真理”,而是说“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17 节),正如“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摩西并非律法,只不过律法是借着摩西传下来的。摩西并非律法的化身,而是向以色列传授律法的人,这跟 Memra Logos在基督里成了肉身,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道与神同在
三位一体论对约 1:1 pros)字的解释
 Logos 理解为神以外的另一个位格,有什么根据呢?三位一体论者的根据就是 pros(“与”)一字,或者更确切说是他们所翻译、解释的 pros 一字。必须将 pros 翻译成“与”,三位一体论的教义才能成立。因为三位一体论坚持认为,“与神”的意思一定是说,道是神以外的另一位格,所以才会“与”神在一起。但“与神”一定就意味着还有另一位吗?那么又如何理解箴言 8  30 人格化的智慧呢?那里说智慧与(para)神同在,para 就相等于prosPros 带宾语(with accusative,比如约 1:1)就相等于 para这在新约非常普遍,下面的解释就证实了这一点:
pros 带宾语:代替了para〕在eimi〕等词之后,例如太 13:56pros humas eisin〕,26:1855 vl 6:3 1:1 等等”(《新约希腊文语法》〔A Grammar of New Testament Greek〕,J. H. Moulton,第三卷,N. Turner274 页;粗体是本书作者加的)。
可见约翰福音 1  1 节的“与神”,跟箴言 8  30 节的智慧“与神”是同样的意思,没有什么更多的玄机。面对确凿的解经证据,三位一体论除了承认错误以外,还能够(也应该)如何回应呢?他们整个教义就悬于 pros 一个字上!虽然三位一体教义错谬百出,不止是将 pros 解释错了而已,但既然 pros 是三位一体教义的关键字,所以接下来我们会集中探讨它。
如果 pros 不能证明道是个独立的位格,那么三位一体论在约翰福音 1  1 节的基础上所构建的理据也就不能成立了。可是如果有人故意无视事实,你还能说什么呢?只好任凭他错下去了。我当然不愿将自己的信心建立在沙土上。但可悲的是,我们根本没有意识到我们所倚赖的解释是不可靠的沙土,因为理据一度似乎很充足,而且也不乏“解释”来巩固这一严重错谬。
在《解经者的评注》(Expositor’s Commentary)一书中,可以找到三位一体论者“解释”pros 的一个典型例子。这本书是这样解释约翰福音 1  1 节的 pros 的:“在‘道与神同在’这句话里,介词‘与’除了表明联合,也表明了既是同等的,又是不同的身份。这句话可以翻译为‘与……面对面’。”这里直截了当地说 pros“表明了……是同等的”,可是得出了如此重要的结论,却没有提供丝毫证据。这纯粹就是在用三位一体论强行解读经文,毫不理会是否准确、属实。不尊重真理,结果错谬就传播开了,并且代代相传。
三位一体教义根本不关心经文本身到底在说什么,因为即便略略翻查一下主要的希腊文英文词典,也看得见没有一本词典建议说,pros“表明了同等”,更不用说“面对面”的概念了。而且“面对面”也未必意味着同等,难道仆人不能跟主人、士兵不能跟司令面对面而立呢?难道坚持三位一体论的结果是,最终连基本的常识和逻辑都会丧失殆尽?
况且 pros ton theon并非约翰福音 1  1 节独特的一句话,只要《解经者的评注》的作者查考一下这句话的用法,他就会发现这句话在新约至少出现了 20 次,(约 1:1-213:3 4:2412:524:16;罗 5:110:115:1730;林后 3:413:7 4:6;帖前 1:8 及以下;来 2:175:1;约一 3:21;启 12:513:6),没有一次是“表明了同等”,也没有“面对面”的概念。其中大多数都是在说向(pros)神祷告,而罗马书 5  1 节说的是“与(pros神相和”。纵观这些经文,其实都是在说与神相关的一种行动(祷告)或者一种新生命状态(平安)。


Pros——词典是客观的吗?
再来看一个例子。BDAG 将约翰福音 1  1 节的 pros解释为“与(陪同)”某人在一起。然而要知道,pros 并非只能翻译为“与”,“与”甚至还不是 pros 的主要意思,这一点从任何一本希腊文词典(包括 BDAG)中都看得见。就拿 BDAG 来说,有趣的是,pros 的定义一共有三个部分,最后一部分也是最长的一部分,其中包括了很多小节,只有在最后一个小节里,才给出了“与”的定义,而且特别是应用于约翰福音 1  1 节的。可见“与”根本不是 pros 的主要意思。善于思考的人就不禁会问:为什么约翰福音 1  1 节的 pros 只能定义为“与”,却排除了这个字其它一切可能的意思呢?似乎只有一种结论:特别选择这个定义,纯粹是出于教义的原因。别忘了,正如我一样,新约词典的主编们大部分(也许全部)都是信奉三位一体论的。
事实上,约翰福音 1  1 节的 pros 可以理解为其它众多含义中的一种意思(为了全面查考这节经文,我们会看 pros 的其它众多含义)。然而从解经上来说,就算约翰福音 1  1 节的 pros 是“与”的意思,也完全不成问题,因为一神论对于约翰福音 1  1 节的解释不会被 pros 的某一个定义所局限(这跟三位一体论正相反)。

然而就算 pros 是“与”的意思,也证明不了三位一体论。箴言中的智慧是最重要的一个例子,跟约翰福音 1  1 节最相似的一句话是箴言 8  30 节:“我在他那里为工师,日日为他所喜爱,常常在他面前踊跃。”“在……那里”,希腊文七十士译本是 paraPara  pros 更接近“与”的意思。我们已经看见,BDAG 词典只是在最后一部分、最后一小节,才提到 pros 可以是“与”的意思;相比之下,BDAG  para 下的主要定义是:“衡量距离远近的标,在(一旁),在旁边,靠近,与,从某个立场来看一个关系。”
箴言中的智慧被描绘成了好像一个人,当然这是比喻式语言。巴雷特承认,箴言 8  30 节对于明白约翰福音 1  1 节至关重要;他明白智慧跟律法在拉比教导中是等同的,他认为“这种观念是约翰这句话的根源”(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129 页及以下)。
迈尔也证实说,“新约是严格的一神论”(摘自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Handbook to the Gospel of John, 68 页)。那么他形容Logos 为“神性位格”又是什么意思呢?他主张 Logos意思是“神性本质的自我启示,从万古就在神的里面,只不过为了创造,才以位格形式从他里面脱颖而出,即神的自我启示在耶稣这个人的身体里显现了出来,成就了救赎世人的工作”(摘自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f the NT, John66 页及以下,粗体是原书作者加的)。“神性本质的自我启示”又怎能成为“雅伟以外的一个神性位格”呢?三位一体论者的言论总是让人不知所云。

 kai ho logos en pros ton theon 翻译为“道与神同在”,这只是选择了 pros 的其中一个意思,显然是为了迎合三位一体论,这是译者的教义立场。但约翰肯定不是三位一体论者,所以我们怎能确定这种翻译是正确代表了他的本意呢?如果我们采用 BDAG  pros 的另一个解释——“关乎”with reference/regard to),那么这又会是什么意思呢?这句话就可以读作“道关乎神(即雅伟)”,意思就是“‘道’指的是‘神’(雅伟)”,这就解释了“道”是谁,此处是“雅伟”。
迈尔承认这种解释不无道理、不无可能,不过身为三位一体论者,他的做法也是可想而知的,他拒绝了这种解释,因为他正确地洞见到,如果接受这种解释,那么就意味着 Logos (道)是“对神的间接称呼”(这是他的原话)。在解释“道就是神”(kai theos ēn ho logos)这句话的时候,迈尔这样写道:“这个 theos,神)只能是谓语,不能是主语,否则就跟前面的ēn pros ton theon,与神同在)相矛盾了,因为这样一来, logos道)的概念就只会成了对神的间接称呼(引自迈尔的原话,本书作者加入了括号内容的解释及粗体字形)。
如果这句话的 theos  Logos 的谓语,那么迈尔就是看见了道是神的间接称呼。比如说,将道字换作另一个字:“良善就是神”,那么“良善”就是神的另一个间接称呼。他明白这是跟前一句话相矛盾的,因为他以为前一句话就是三位一体论意义上的“道与神同在”的意思。但惟有一开始就给出了三位一体论的解释,才会出现矛盾;从一神论角度来理解,则根本没有矛盾。

如果将“道 pros 神(雅伟)”这句话中的 pros 理解为“关乎”(即“道关乎神”)的意思,那么这句话就是在解释道,结果“道”Memra)就真的成了“对神间接的称呼”(迈尔观察得很正确)。而下一句话“道就是神”,就更加证实、强调了这一点。但我想再说一次:从一神论角度理解约翰福音 1  1 节,根本不用靠 pros的这一种解释。即便将 pros 解释为“与”,在一神论看来也不成问题,因为这就是在以人格化形式来理解道,正如箴言中特别是箴 8  30 节的智慧一样。不像三位一体论,一神论的存亡不是靠这个介词的定义来决定的。
至于迈尔的论点,他自以为解决了所谓的“矛盾”,因为他将这两句话解释为“他神同在,并且拥有神性本质”(粗体是迈尔加的),这是三位一体论的标准解释。可是请看仔细了,这样一来,约翰福音里的“神”就被降成了“神性本质”,根据三位一体论,这个本质或者“实质”是三个位格共享的。硬将 pros 解释成“与”,好证明有一位不同的神性位格是“与神同在”的,称作“子神”,后果就是,我们抹煞了神的个性、性情,他不再是一位神,而是一个“本质”。


另一个以 pros 为根据的论点
马可士·道斯(Marcus Dods)在《希腊文新约注释》一书中的解释,是三位一体论者解释“道与神同在”的另一个典型例子:pros)不只含有一起共存的意思,还有密切交往的意思。它比 meta)和 para)含义更丰富,通常用以表达一个人与另一个人同在。比如古典希腊文: tēn pros Sōkratēn sunousian),以及新约可 6:3,太 13:56 9:19,加 1:18,约二 12。这个介词含有交往的意思,所以是指另一位。”
可悲的是,三位一体论就是建立在这种“解经”基础上的,整个论点又是悬于 pros 一字上。我们来检验一下他所提供的证据。道斯引用了一句古典希腊文,但显然他没能看见,是 sunousia)才表达出了“一个人与另一个人同在”的意思,并非pros)。这一点从 Liddell & Scott 希腊文英文词典清晰可见:sunousia),,(,是 的分词)在一起,社交,交往,交谈,交流。”Liddell & Scott 希腊文英文词典的简明版这样解释说:“在一起,同住,社交等等。有趣的是,Liddell & Scott 希腊文英文词典(并非简明版)也引用了索福克勒斯(Sophocles)写苏格拉底的一句话(似乎跟道斯引用的是同一句话),翻译为“他们与他往来”。总之,道斯所说的 pros的意思,其实已经包括在 sunousia 里面了!又是一个错误论点。
道斯说 pros“比meta)和para)含义更丰富”,却没有提供一个证据来支持这句高论。接下来更进一步说,pros“通常用以表达一个人与另一个人同在”,显然是在说 pros 含有“几个人”的概念。他说这是 pros 的“通常”用法,可是他只能从新约找到五个例子,而且其中两个还是对观福音的平行经文:
 6:3,太 13:56

马可福音 6  3 节:“‘这不是那木匠吗?不是马利亚的儿子雅各、约西、犹大、西门的长兄吗?他妹妹们不也是在(pros)我们这里吗?’他们就厌弃他。”
从这节经文可见,很明显,是上下文带出了“几个人”的概念,并非介词 pros。当时耶稣的妹妹们正在拿撒勒,所以从这个角度而言,她们是在这群讲话的人当中。至于所谓的介词 pros 有“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意思,则在这节经文中根本找不到证据。以为这些讲话的人跟耶稣的妹妹们很熟识,这就错了。合情合理的推论是,他们知道耶稣的妹妹们也跟他们比邻而居。
道斯给出的另外三个新约例子也是同样的情况,是经文的上下文带出了几个人的概念,并非这个介词,这一点在最后一个例子约翰二书 12 节尤为明显:“我还有许多事要写给你们,却不愿意用纸墨写出来,但盼望到你们那里,与你们当(pros)面谈论,使你们的喜乐满足。”“当面”并非 pros 所含有的意思,而是这节经文所用的词。正如之前的所有例子一样,此处也是上下文决定了几个人的概念,而且特别具体用了“当面”(希腊文直译是“口对〔pros〕口”)一词。
这些例子根本不能证明道斯的论点,简单来说,介词本身并不含有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意思,因为介词也能用于事物与事物之间。
三位一体论者应该注意一下介词的基本定义:“用来将名词或代词组合在一起、成为句子的词,就叫做介词”(微软 Encarta 2005资料库)。根据介词的特点和功用,显然,跟介词组合在一起的名词或代词未必是指人,也可以指事物、事件。三位一体论根据约翰福音 1  1-2 节的介词 pros 所确立的论点,根本就是大错特错了。
为了查考得更全面,还有一点我们当留意的是, pros 在新约出现了 700 次(路加福音、使徒行传将近 300 次,约翰福音 102 次),可是道斯却只能找到区区五个例子来支持自己的观点。然而我们已经看见,没有一个例子真的在支持他的观点。用这种论据来确立三位一体第二位格的存在,实在是可怜至极。更糟的是,普通人(包括那些略懂希腊文,能够使用《希腊文新约注释》的人)怎能分辨出这种“解经”是错谬呢?
Pros 不但是希腊文新约的一个常见介词,也是希腊文旧约(七十士译本,包括次经)的一个常见介词,出现了 4381 次。由此看来,道斯以及其他人有什么借口错误解释 pros,以支持三位一体教义呢?我们声称圣经是神的话,却为了教义,胆敢以如此卑劣手段对待圣经。这不禁让人想起了耶稣的话:“这就是你们承接遗传,废了神的道。你们还作许多这样的事。”(可 7:13
甚至 pros ton theon(正如约 1:1-2)这句话,在希腊文圣经中也出现得相当频繁:旧约七十士译本 70 次,新约 20 次,往往被翻译为“向神”。总之这个词最常见的用法是向神祷告、祈求,即是说,它主要用于人向神说话,有时(尽管比较少见)也指与神的关系(例如罗 5:1,“与神相和”)。正如前文已经看见的,人的要素是从词组和上下文中传递出来的,并非这个介词本身。


Theos是神性本质?
新约哪里说过“神”的意思是“神性本质”或者“实质”呢?希腊文英文辞典并没有提供一个新约例证,说明 theos神)意思是“神性本质”。“神性本质”代表了另一个不同的希腊概念,比如 theiotēs一词就表达出了这个概念,Liddle & Scott希腊文英文词典给出的定义是“神性本质,神性”;Thayer 新约希腊文英文词典给出的定义是“神性,作为本质”。三位一体论者试图将这位神化解为 theiotēs,可以说这就是对神的话不诚实。无论三位一体论者喜不喜欢听,但事实是,将 theiotēs 强加于出现 theos的经文,这在学术上、道德上都是一种欺诈行为。曲解圣经的行径,实在是莫此为甚。
还有人争辩说,约翰福音 1  1 节最后一句话(“道就是神”)的“神”字没有带定冠词“the”,所以也许不必理解为神本身,而是神的本质。这种说法也是毫无新约根据的。BDAGtheos 第三部分)证实说,新约的神字既可以带定冠词,也可以不带3. 以色列、基督徒一神论观点的神,最常用的是神字,有时带定冠词,有时不带。”词典也给出了很多例子,其中就有一个约翰福音前言的例子,即约翰福音 1  18 节:“从来没有人看见神”。这个“神”字就没有带定冠词,而且也没有哪位学者建议要理解为“神性本质”,所以为什么要将约翰福音 1  1 节的“神”字理解为“神性本质”呢?


闪米特语 pros
圣经注释书几乎都没有注意到,约翰福音一章的 pros 一字是源自闪米特语(希伯来语),而且很可能是亚兰文。Nigel Turner博士这样写道:pros)带宾语(with accusative),意思是与,约 1:1,约一 1:2,是闪米特语,很可能是源自亚兰文 lewath。”N. Turner 写于《新约希腊文语法》,J. H. Moulton,第四卷,71页,13 页及 93 页重复强调这一点;该引文属于第五章“约翰的写作风格”中“亚兰文特点”部分。)
Pros 的字源是闪米特语(Turner 也提到了约翰福音很多其它的闪米特词汇),这个观察非常重要,因为这就表明不但 Logos甚至整个约翰福音前言的这首诗歌,很可能原本都是闪米特语或者亚兰文。
Turner 还将约翰福音 1  14 节“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这句话,称作希伯来式语言(《新约希腊文语法》,第四卷, 68 页)。这节经文中的“荣耀(doxa中文圣经翻译为‘荣光’)”一词,也是希伯来式语言:“荣耀(约 1:14,在约翰福音共出现 16 次)也是其中一个受了希伯来文影响,彻底改变了本义的词汇。Doxa的本义是好名声,却也成了看得见的光辉,因为七十士译本用它来翻译希伯来字 kabhodh(尊荣,荣耀)以及 hodh(光辉)这类的词”(《新约希腊文语法》,第四卷,69 页)。这也证实了道(Memra跟约翰福音 1  14 节的荣耀(Shekinah)是相关的。
综合以上观察,可见探求约翰福音前言(即约 1:1-18)这些关键字眼的本义,不能追溯希腊哲学资料,而要追溯约翰熟悉的希伯来文和亚兰文资料。

前文已经看过,pros 可以是“关乎”的意思,也可以是“与”的意思,即“与……在一起”。三位一体论只接受后一种解释。根 Turner 博士的观察,约翰福音 1  1 节的 pros 更像是闪米特语;也根据学者们达成的共识:约翰福音的前言是(或者包括了)一首诗歌,总之鉴于这两个原因,我们可以接受将 pros 理解为“与”的意思,特别是因为在诗歌中,道更像是拟人化了,被描绘成了好像一个人,就如箴言中的智慧一样。
然而如果约翰福音的前言并非一首诗歌,则也根本影响不到一神论对于约翰福音 1  1 节的理解,因为 pros 也可以理解为“关乎”的意思。总之这节经文有“内置的”安全设施,不需要单单依赖某一种观点来确立它的意思。


深入检验 pros
约翰福音 1  1 节的 pros 是三位一体论者论证 Logos 为“神性位格”(借用巴雷特的话)的关键。在有些上下文中,人是主语,那么 pros 的确可以是“与”的意思;但首先必须确定约翰福音 1 1 节是不是在谈不同的人,而不是事先就已经做出了这种假设。
约翰福音 1  1 节的主语是否是不同的人(即 Logos 跟神是否是不同的两位),这正是首先必须确定的事情,而不是已经做出了假设。如果主语并非不同的人,那么 pros(带宾语)的意思就得视上下文而定了。
“与神”(pros ton theon)就像“太初”一样,也在约翰福音头两节经文中出现了两次。如何理解呢?前文已经看见,这个词在新约出现了 20 次(不算约翰 1:1-2,则是 18 次):
① 在很多例子中,都是在说“向神”祷告(例如徒 4:24 12:5 10:115:30;林后 13:7;腓 4:6);
② 对神无亏的良心,徒 24:16
③ 与神相和,罗 5:1
④ 借着基督对神确信不疑,林后 3:4,约一 3:21
⑤ 向神的信心,帖前 1:8
⑥ 属神的事,来 2:175:1
 18 句出现了 pros ton theon 一词的经文,上下文往往都是在人与神的关系。但检察一下每一句的句子结构,就会看见 pros本身并不直接与人相关,而是与人的属灵生活、情感生活方面有关,特别是指人向神的祷告①(上文)、无亏的良心 ②、平安 ③、确信 ④、信心 ⑤。这也再次证实了这一事实:不能从介词 pros推断出“位格”的概念来,而要视乎它的上下文。
况且这 18 个例子没有一个显示出 pros ton theon 一词含有“与神同在”的意思。比如保罗说到自己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腓1:23),他用的是 sun,并非 pros。保罗这番话特别跟约翰福音 1  1-2 节密切相关,因为两处经文都用了动词“同在”,腓立比书 1  23 节用的是现在时态(einai),约翰福音 1  1 节用的是未完成过去时态(ēn)。
由此可见,如果将约翰福音 1  1 节的 pros ton theon 理解为“与神”同在,那么这就不是 pros 的惯常用法了,似乎惟一的解释是,“道”也不再是惯常用法(通常新约中的“道”是“信息〔福音〕”,或者是说出来的话),而是被拟人化、人格化了,好像箴言以及耶稣所说的智慧(太 11:19;路 7:3511:49)。除此之外,似乎没有办法解释为什么道和 pros 在约翰福音 1  1 节的用法,跟在整个新约的用法不一致。约翰福音 1  1-2 节将道用诗化语言描绘成一个“太初”“与神”同在的人(好像智慧一样),这种做法在圣经看来是没有问题的;只是因为三位一体论坚持按字面意思解读诗化语言,才惹起了问题。如果也如此解读箴言,那么也会造成同样的混乱。
马太福音 1  23 节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人要称他的名为以马内利(赛 7:14)。’(‘以马内利’翻出来就是‘神与我们同在’。)”此处“与”字并非 pros,而是 meta


Pros 的用法:关乎某人或某物
为了彻底全面、一丝不苟地检验这个三位一体论确立其教义的中心论点,接下来看一看其它出现 pros 带宾语的经文,其中 pros都是“关乎某人或某物”的意思,例如:
罗马书 10  21 :“至于(pros)以色列人,他说:‘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顶嘴的百姓。’(赛 65:2)”
希伯来书 1  7-8 2 次):“论到(pros)使者,又说……论到(pros)子却说……”
马太福音 27  14 :“耶稣仍不回答,连一句话也不说(‘连……也不说’〔pros oude〕),以致巡抚甚觉希奇。”
路加福音 14  6 :“他们不能对答这话(pros tauta)。”
pros 带宾语的“关乎某人、某物”的用法,也可以参考《简明新约希腊文解经语法》(A Concise Exegetical Grammar of NT Greek),作者是 J. Harold GreenleeEerdmans,其中 43 页解释pertaining to(关乎、涉及)”的时候,作者引用了希伯来书 1 7 节,“论到(pros)使者,又说:‘神以风为使者,以火焰为仆役。’(诗 104:4)”;还引用了希伯来书 5  1 节,“凡从人间挑选的大祭司,是奉派替人办理属神的事pros ton theon,跟约翰福音1  1 一模一样!),为要献上礼物和赎罪祭。”希伯来书 5  1节和约翰福音 1  1 节用的是一模一样的词:pros ton theon。所以可以下定论说,这个词的确是“关乎”的意思。但即便如此,完全排除掉约翰福音 1  1  pros 的另一种可能意思,这样做也许有失公平。约翰福音 1  1  pros 的这另一种可能意思是“与”,就好像箴言 8  30 节谈到智慧时的用法一样,不过必须承认,根据希伯来书 5  1 节,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按照“关乎”意思来理解,那么“道 pros 神”这句话的意思就是“道是关乎神”,即道是用来提及、谈论神的一种方式。这正 Memra 的意思(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约翰的读者由此知道,道就是指 Memra。由此可见,“太初有道”这句话并不是指另一位称作“道”的神性位格(圣经里根本不存在这样一个位格),而是在用神创造大能、自我启示的道,来谈论这位独一真神,所以道是雅伟神的转喻词。
但话又说回来,早前我已经指出,从一神论角度理解约翰福 1  1 节,根本不用依赖 pros 一字的某个意思。即便 pros 是“与”的意思,一神论照样稳稳当当,因为可以将“与神同在”的道LogosMemra),理解为太初与神同在的智慧(箴 8:30)。而且正如智慧是神的转喻词一样(参看路 11:49),道也是雅伟神的转喻词,所以也可以用人格化语言来描述。
但三位一体论的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它是全靠 pros 一字的某一个解释建立起来的。很多时候一个论据是全靠解释而得以成立的,正因如此,翻译往往涉及到了解释。将 pros 翻译为“与”(为要暗示是在指第二个位格),这就已经对 pros 做出了一种解释,因为已经在几种可能的意思当中选择了一种,排除了其它的。可见翻译作品不可能不对原文进行解释。一个字或者一个词组可以有很多可能的意思和细微区别,译者选择哪一种意思,很大程度是由他的教义倾向决定的。可想而知,他会选择符合自己教义的一种意思,不可能选择对立面,即便那些意思同样也是正确的翻译。难怪穆斯林奉阿拉伯语古兰经为圭臬,其它翻译版本都不可靠,
现在我们就不得不赞叹他们的做法了。


诗篇 119  89 节的 Logos 以及与神同在的概念
诗篇 119  89 节:“雅伟啊,你的话安定在天,直到永远。”
这节经文跟约翰福音 1  1 节有几个相联的要点:
① 七十士译本(希腊文旧约)的“话”是 logos
②“永远”一词当然也涵盖了“太初”。
③“你的话安定在天,直到永远”,可见道(logos)太初就是“与神”同在的。
诗篇 119  89 节的“安定”一词,希腊原文是 diamenō,也出现在了诗篇 102  26 节(七十士译本是诗 101:27,希伯来书1:11 的引用经文),意思是“继续”、“持续存在”:“天地都要灭没,你却要长存;天地都要如外衣渐渐旧了。”如果雅伟的道在天上永远“长存”,那么它当然是永远神同在的了。
有趣的是,diamenō 也可以是与某人同在、同住的意思,比如加拉太书 2  5 节,而且也是跟 pros 连用的:“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diameinē pros你们中间。”(diameinē  diamenō 的第三人称的单数形式。)从这节经文可见,diamenō  pros(尽管此处还组成了联合词)未必单单指人,因为这里所说的“存在你们中间”的并非一个人,而是“福音的真理”,在其它地方也称作“神的道”(例如徒 13:517:13),“真理的道”(提后 2:15)。这就推翻了三位一体的理据:
约翰福音 1  1 节的 pros 必定是指两个人


道就是神
现在必须解决这几个重要的字了,首先来斟酌一下三位一体论的论点。因为我们的目标是认识真理,并非针对某个人、某位学者,所以我通常会引用早一代已故的知名学者、三位一体论权威作家的文章,他们的文章完全代表了三位一体论的思维,而且立论明确,甚至今天也无出其右者。
马可士·道斯(前爱丁堡新学院神学教授)这样写道:“道是不同于神的另一位,但 theos ēn ho logos),道就是神,属乎神性本质,并不是‘某位神’,这是犹太人看为可憎的,这道也跟那些称为神的不同,否则就会加上一个定冠词了(参看约一 3:4)。基督教的三位一体论是在致力于阐释耶稣基督是神),但又不是普遍意义上的神( ),即是说,不是整个神体(Godhead)”(道斯,《希腊文新约注释》,TEGT)。简单来说,耶稣不是整个“神体”,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根据三位一体论,神是由三部分组成的,这三部分共同组成了“完整的神体”。根据三位一体论,不存在一个称为“神”的,只有一个由三个位格组成的“神体”,“神”是个“实质”——神体的实质。难道道斯以为这种说法就不至于让“犹太人看为可憎”吗?!
道斯跟他的前辈迈尔一样,将“道就是神”解释为道是“属乎神性本质”。根据彼得后书 1  4 节,我们也蒙了恩,得以“与神的性情(本质)有份”,照道斯的论调来看,那么我们也可以加入神体里面了,这种话实在让犹太人看为可憎,也让所有信奉圣经一神论的人看为可憎。可是留意道斯是如何运用圣经去达成自己的三位一体目标的:“道就是神”这句话被改成了“道是属乎神性本质”,即是说,“神”(theos)被降成了“属乎神性本质”的意思。这个神的定义在希腊文英文词典中根本找不到,但三位一体论者显然毫不理会。
况且人岂不会问:如果“道就是神”意思是“道是属乎神性本质”,那么为什么约翰不干脆这样写出来呢?毕竟希腊文完全可以表达出这种意思来,为什么不直接说“神性本质”呢(好像彼 1:4)?既然“神”字是要表达“神性本质”的意思,而作者无疑知道希腊文的“神”字并非“神性本质”的意思(凡配称“学者”的也应该知道),所以何必说“神”呢?
德国知名学者迈尔著有一套二十册的希腊文新约注释,一个多世纪以前首次出版,但最近又再版,可见他的工作至今还不落伍。迈尔是如何解释“道就是神”这句话的呢?之前我们已经看过了,他是这样写的:“这个
theos 神】只能是谓语,不能 是 主 语 ( Roehricht 主 张 是 主 语 ), 否 则 就 跟 前 面 的【与神同在】相矛盾了,因为这样一来,logos,道】的概念就只会成了对神的间接称呼”(The Gospel ofJ ohn67 页,粗体是原作者加的,本书作者加入了方括号中的解释)。现在来详细分析一下这番有趣的话:
① 迈尔说“神”字只能是谓语,并不是因为做主语就不合乎语法规则(他也指出,学者 Roehricht 认为是主语),而是因为做主语“就跟前面的‘与神同在’相矛盾了”。其实跟“与神同在”这句话根本不矛盾,惟独跟迈尔的三位一体的解释相矛盾。按照三位一体的解释,道是神以外的另一位格。
② 再看一看他这句话,“这个
theos只能是……因为这样一来,logos道】的概念就只会成了对神的间接称呼。”迈尔认为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把“神”看作谓语,要么 Logos 只能是“对神的间接称呼”。如此精通希腊文的学者迈尔,似乎不太了解新约是以犹太教为基础的。这也是很多西方圣经学者的情况,他们所受的培训都是以古典希腊文学为基础的。迈尔似乎没有意识到, Logos 就等同于犹太人的 Memra 这一重要概念,他也不知道 Memra 正是“对神的间接称呼”。
巴雷特似乎精通犹太文学,他是如何解释“道就是神”这句话的呢?他这样写道:theos(神)不带定冠词,是谓语性的,描绘出道的本质”(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JohnSPCK1962)。
遗憾的是,这句话并不符合事实,难怪巴雷特没有提供任何圣经证据。留意迈尔就没有这样说。事实是,新约用 theos 一词时,有时带定冠词,有时不带定冠词,翻查一下 BDAG 希腊文英文词典,立刻就可以看见这一点。而且约翰福音的前言也用了不带定冠词 theos:“从来没有人看见神”(约 1:18)。大学者巴雷特居然也忽略了这一点,说出了上述言论,这真是一个可悲的反面教材,可见三位一体论如何让人头脑昏昧。
继续看巴雷特对“道就是神”这句话的解释:“没有定冠词就表明道是神,但他并非惟一的一位;如果此处写的是 ho theos〕,那么就表明在三位一体第二位格以外,没有其它神性位格存在。”在主张不带定冠词的 theos 具有谓语特性的基础上,现在他又下了一个结论:定冠词“就表明在三位一体第二位格以外,没有其它神性位格存在”。现在我们看见,这种主张很大程度是倚靠“没有定冠词”,可是圣经的事实是,有没有定冠词都影响不到“神”字的意思,那么巴雷特的这种主张会怎么样呢?就会立刻土崩瓦解。
至于巴雷特谈到的“三位一体第二位格”,这一点我们之前已经探讨过了。这种概念是从三位一体论对“道就是神”这句话的解释而提取出来的。简单来说,圣经里根本没有“三位一体第二位格”的概念。
总结上文:① 新约没有证据显示不带定冠词的 theos 是谓语性的, 甚至都找不到 theos 做谓语的用法。② 新约希腊文圣经“神”theos)字的意思,有没有定冠词都没有区别。BDAG 新约希腊文英文词典给出了很多例子,在 theos 词条中第三部分,词典说theos“有时候带定冠词,有时候不带”,还给出了不带定冠词的一串经文:“不带定冠词,太 6:24;路 2:1420:38;约 1:18 上半节; 8:833 下半节;林后 1:215:19;加 2:194:8 及下以;帖后1:8;多 1:163:8;来 3:4。”
现在来仔细探讨一下这句话:“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ho logos ēn pros ton theon kai theos ēn ho logos)。那些不熟悉希腊文的人,也许可以从逐字的直译中得到一点概念:“道是与神同在并且神是道”。留意希腊文的句子结构,第一句话的“神”与第二句话的“神”是用了一个“并且”相连,而翻译经文却丢掉了这个连接词。此外也别忘了,原本的希腊文圣经并没有标点符号,这一切都是后人加进去的。看看这句希腊文,两个“神”字用“并且”相连,可见作者看“神”字是同一位,是一位神,并非两个不同的“神性位格”。
翻译经文改动了希腊原文的顺序,由“神是道”变成了“道是神”,改动之后的意思正确吗?从语法上来讲,未始不可;但这种翻译显然是改动了原文的句子结构。而且“是”字就相当于等号的作用,所以哪个字放在等号前,意思都是一样的:“神=道”或者“道=神”,只要我们明白这个“等号”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等号,而是指意思相同,“道”是指“神”。这种意思相同就是迈尔
那番话的意思,所以他说可以将“道”理解为“对神的间接称呼”。


 1:1  4:24 的句式是平行的
约翰福音 1  1 节跟 4  24 节的句式是平行的,这就可以给我们很多启发,特别是两节经文又都在一本福音书里。
约翰福音 4  24 节:

pneuma ho theos(直译:灵〔是〕神)

约翰福音 1  1 节:

theos en ho logos(直译:神是道)

约翰福音 4  24 节希腊原文的顺序是“灵(pneuma)神(ho theos)”。因为神是主语,“灵”是谓语,所以翻译成“神是灵”完全正确。可惜的是,读中文翻译就看不出希腊原文的谓语是放在了主语之前。这种句法结构不容忽视,因为希腊文圣经未必要按照这种顺序排列词语,这样做是有原因的。比如说,约翰一书 4 8 节、16 节“神就是爱”这句话,希腊原文就不是这种句法结构,希腊原文是 ho theos agapē estin,跟中文翻译的顺序一样。约翰一书 1  5 节“神就是光”这句话也是如此,希腊原文是 ho theos phōs estin,跟中文翻译的顺序一样。可是“神是灵”这句话,希腊原文却是颠倒过来的,为什么呢?

从布林格博士(E. W. Bullinger)的《圣经的修辞用法》(Figures of Speech Used in the Bible)一书中,可以找到详尽的答案。这本书虽然成书已久,篇幅又长(一千多页),但仍不无裨益。书中是这样说的:“约翰福音 4  24 节,‘灵是神’,真正强调的是这个被换了位置的“”字,所以(希腊原文)将它放在了句首。按照一般的顺序,灵应该放在主语后面。两个字调换位置是为了让我们注意一个事实,它就像一个大标题一样,旨在强调必须用灵来敬拜。”(695 页,粗体是原书作者加的)
这就有助于我们明白约翰福音 1  1 节“神就是道”这句话,“神”跟约翰福音 4  24 节的“灵”是同样的情况,希腊原文将它排在了句首。即是说,真正强调的是这个被换了位置的“神”字,“两个字调换位置是为了让我们注意一个事实”(布林格的话)。什么事实呢?就是在约翰福音 1  1 节,神才是道(即 LogosMemra),别无他人。惟独抱有多神论思想的人才会说,约翰所强调的“神”,可以指其他的神(或者位格),并非以色列的神雅伟,
甚至可以称他为“神性本质”


三位一体论的核心论点: 道就是神即耶稣是神
这是三位一体论的基石。首先,将“道就是神”解释为“耶稣是神”,由此又产生另一些错误等式:道=耶稣,耶稣=神(“神性本质”),这是大错特错了。毋庸置疑,约翰福音从来没有说道=耶稣,或者耶稣=道。约翰福音以及其它约翰书信也从未称耶稣为“神的道”。Logos 在约翰福音 36 节经文中出现了 40 次,除了前言(1 节、14 节)的两次之外,其它的都是“说(或写)出来的话”的意思,从来没有应用到耶稣身上。可见没有丝毫证据显示道(Logos)就是耶稣。道不是耶稣,道是在耶稣里面成了肉身(约1:14)。
至于三位一体论的第二个等式(耶稣=神),“神”(theos)字在约翰福音出现了 83 次,查考一下它的用法,就会发现,每每用它指神(并非众数形式,比如约 10:34-35),都是在指父、雅伟神,别无他人。但三位一体论却无视这一事实,反而悖逆事实,坚称“道就是神”这句话的“神”字是个例外。他们坚称道不是雅伟,而是与雅伟共享本质的另一位格。对犹太人、对耶稣来说,甚至从整本圣经来看,除了雅伟这位“独一的真神”之外,根本没有别的神。但三位一体论者却强行将“神”降为“神性本质”,又让耶稣(这位他们强行决定是与道同等的人)共享这个“本质”,成为“神体中的第二位格”。借着这两步错误的解释,三位一体教义便出笼了。现在应该一清二楚了:这种理据是任意、不合理、欺
骗性的。


再看约翰福音 1:1
本章一开始已经指出,整件事并非不同解释那么简单,而是危及到了我们信心的基础,因为这就决定了我们相信的是一神论还是多神论。众所周知,三位一体教义是相信三个同等的位格,他们共同组成了“神体”,称作“三位一体”。所以三位一体论的神不是“一位”,而是一个“神性本质”(“神体”),有三个神性位格共享这个神性本质,他们都是神:“父神”、“子神”、“圣灵神”。即是说,三位一体论其实是有三位同等的“神”;而且对信奉三位一体论的人来说,“神”字的意思就是“三位一体”。“三位一体”Trinity:拉丁文 trinitas,来自 trinustrini,“三”)一词就是在承认:它所相信的是三个神性位格的组合。
要知道,三位一体论对约翰福音 1  1 节的解读,跟圣经一神论的解读是天壤之别。这也是在所难免的,因为三位一体论的“神”(确切说是“神体”)就等同于“三位一体”。三位一体论解读的结果是,“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句话,意思是“道与三位一体同在,道就是三位一体”。至于“道与三位一体同在,道就是三位一体”又是什么意思,这是三位一体论者需要解开的谜团。“道(根据三位一体论,是‘子神’)与三位一体同在”,意思很明显,因为“子神”是三位一体的一分子。“道就是三位一体”,要么只是在重复前一句话(三位一体是子的谓语),要么子是三位一体的核心等等。三位一体论当然不接受后一种解释,因为这就将三位一体降为了“子”的傀儡,而不是三位同等的位格。所以惟有选择第一种解释,不过这种解释就成了重复话。三位一体论按照自己的观念解读圣经,就落入了这种进退两难的局面。
可是在约翰福音 1  1 节,到底谁是“神”呢?圣经只知道一位神,这位真神的名字是雅伟,除他以外再无别神(撒上 2:2 45:621 等等)。就圣经而论,这种问题是多余的,因为圣经只承认一位神,耶稣称他为“独一之神”(约 5:44)。所以按照正确的圣经语言,约翰福音 1  1 节应该读作:“太初有道(Memra),道与雅伟同在,道就是雅伟”。这样就完全讲得通了。
既然在“道就是神”这句话里,“神”是“道”的谓语,那么显然道是雅伟神的显现(就如智慧、灵)。因为 Logos 的谓语不是形容词(更不是“神性本质”或“实质”),而是一位神,就是雅伟。
这就是说,即便有人反驳将道解释作 Memra,或者即便外邦教会不再知道“道”是源自 Memra,这也改变不了一神论解读约翰福音 1  1 节所得出的结论,因为:
① 前文已经看见,在“道就是神(雅伟)”这句话里,“神”解释了什么是“道”,即“道”是指“神”,即是说,“道”是雅伟“神”的转喻词。这恰恰是 Memra 的用法。
② 三位一体论将“神”解释为“神性本质”,这是在歪曲圣经,毫无圣经根据。
③ 如果不以 Memra 作为“道”的根源,就无法从旧约寻找到“道”的根源——除了引用诗篇 33  6 节的“话”(中文圣经翻译为“命”)之外。我们已经探讨过了诗篇 33  6 节,它就像约翰福音的前言一样,是诗体形式,所以诗篇 33  6 节的“话”也 Memra 一样,是“雅伟”的转喻词。总之无论是用旧约的“话”,还是用亚兰文旧约的 Memra,结论都是一样的。
总而言之,这里也有一个“内置的”防御错误解释的安全设施。这丝毫不足为怪,因为圣经是神的话,神早就预见到了人会错解他的话,所以已经设置了一道“防火墙”。对于那些关心真理
的人来说,这些安全设施就会揭露错谬。


总结约翰福音 1  1 
 Logos 是与雅伟有关,就是指雅伟,雅伟是新约所说的“神”,对信徒而言,雅伟是“神我们的父”(并非三位一体论的“父神”)。
② 在圣经中,“神”字从来不是“神性本质(或实质)”的意思。“神性本质”一词惟独出现在了彼得后书 1  4 节,“他(神)已将又宝贵、又极大的应许赐给我们,叫我们既脱离世上从情欲来的败坏,就得与神的性情有份。”“神的”一词,希腊原文是 theios形容词);“性情”一词,希腊原文是 fusis。跟中文翻译一样,这是两个词:神的性情(或神的本质)。三位一体论竟敢将“神”字降为“神性本质”,这无异于“玩火”,在亵渎神。
③ 新约提到神的时候,既可以带定冠词,也可以不带定冠词,BDAG 词典已经解释过了。所以将没有定冠词的 theos(神)解释为“神性本质”,这是大错特错了。三位一体论为了支持自己的教义,不惜大肆曲解圣经,简直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
④ 约翰福音 1 章没有出现“神的道”一词,约翰福音及所有约翰书信也从来没有用“神的道”称呼耶稣。其实在整本新约中(包括启 19:13),“道(Logos)”都跟“耶稣”或者“基督”的名字无关。显然,将“神的道”套用在耶稣身上,这是三位一体论者错误解经的结果。
⑤ 从以上几点清晰可见,如果耶稣不等同于道,就不能用约翰福音 1 章来证明耶稣从太初就存在了,因为耶稣不是道,而是说道在他里面“成了肉身”。三位一体论者也忘记了,如果耶稣太初前就存在了,那么他就不是一个真人,跟亚当、跟我们不同,这样一来,神对人类的救恩计划也就成了泡影。此外,虽然耶稣说自己是神所差来的,但这也不能证明耶稣从太初就存在了,因为约翰福音 1  6 节(就在约翰福音前言里)也说,“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没有人想用这节经文证明约翰从
太初就存在了!


一神论者跟多神论者对约翰福音 1 章的理解
必定截然不同
自从二世纪中期多神论背景的基督徒主导了教会,在非犹太人教会里,三位一体论的概念才露出端倪,后来日渐发扬光大。多神论者读约翰福音 1 章的时候,往往会跟信奉一神论的使徒约翰的本意完全不同。
约翰福音 1  1 节其实设置了防止多神论的三个“内置”安全设施(三位一体论者却想越过安全设施,结果胡乱解经,陷入了严重错谬中):
① 雅伟和他的道是一样的,这一点已经说得最明确不过的了:“太初有 Logos”是直接跟创世记 1  1 节“起初神”平行、对应的,所以显然 Logos 就是神。这种平行、对应形式,足以确定约翰福音 1  1 节的道是指谁。
 Logos 在“太初”就已经 pros 神,Logos 在创造的时候就特别与神相关;或者换一个角度,Logos(像智慧一样)在创造时就跟神在一起。这位“起初”用他的话创造了物质世界的神,现在还要用同样富有创造力的 Logos 创造出一个全新的属灵创造。而且正如他透过物质世界彰显自己一样(罗 1:20),他也会透过他的新的创造完全彰显自己。在这两种创造中,他的 Logos 都是他自我显露的媒介或者“代理”。
③“Logos 就是神”,真不知道约翰还能如何说得再具体一些了!
最奇妙的是,我们已经看见,约翰福音 1  1 节这三句话,每一句都有“内置”安全设施。可见雅伟早已预见到(神当然预知一切),一旦福音传向多神论世界,就会有人试图从多神论角度解释圣经。而这三个“内置”安全设施就让人不可能从多神论角度解释圣经,除非是故意歪曲原本的字义,这恰恰是三位一体论者所行的,他们是在危害自己的永恒福祉。但主雅伟神永恒的旨
意是不会落空的,他会引领爱他的人进入他的光明和真理当中。


三位一体论让人思维混沌
奇怪的是(我们自己深有体会),三位一体论竟然能够教导人(甚至聪明、博学之人)接受两种完全矛盾、互不相容的概念都是真理!我们落入了说话模棱两可,因为我们已经学会了思想也模棱两可,甚至自己还浑然不觉,毕竟我们所领受的教导告诉我们,这些都是神的“奥秘”。
我们以为神的事情一定是奥秘,不能用理性加以理解、解释,所以只好凭“信心”接受。在这种所谓“神的奥秘”的幌子下,人甚至可以接受荒谬无理、愚不可及的概念。结果这个与圣经一神论格格不入的多神论,就被改头换面,成了所谓的“三位一体一神论”。我们甚至没有憬悟到,这个词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
我们信奉三位一体论的人也想尽量把三位一体论讲得头头是道,特别是讲给非信徒听的时候,会打一些比方,比如水、冰、蒸汽是一个实质的三种形态。问题是,这正是被三位一体论者打成异端的形态论(Modalism)的解释(即一位神以三种形态显现:父、子、灵)。形态论也称作撒伯流主义(Sabellianism)或者“神格唯一论”(Monarchianism)。在三世纪早期,撒伯流(Sabellius想避免教会落入多神论,便提议一位神以三种形态显现,这番努力,换来的却是被三位一体论者扣上了异端的帽子。
其它众所周知的比方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虽然勉强避过了形态论,却又假设一个实质有三种位格,结果将神降成了“实质”。比如三叶草的三个花瓣(源自爱尔兰的圣帕特里克),三枝树枝出自一个树干,还有奥古斯丁出名的人脑的三个方面。这一切当然都忽视了一个事实:雅伟是一位神,并非一个“实质”或“本质”。正因如此,把神说成是“本质”,按照圣经恐怕就是亵渎了。
神是“实质”的概念源自外邦多神论(“许多的神”,林前 8:5),其中有很多神共享神性“实质”,否则的话,他们也就不算是“神”,就像人一样,如果我们不共享人类“实质”,就不能算是人。这种神的概念跟一神论完全格格不入,两者绝对是水火不相容的。面对这种多神论,我们必须不断重申:按照圣经的启示,除了雅伟(赛 45:21-22 等等)这位“独一的真神”(约 17:3)以外,绝对没
有别的神。


约翰福音 1:1  1:14
我们已经看见,“道”字在约翰福音 1  1 节和 14 节的用法非常独特,跟在新约其它经文的用法截然不同。约翰一书 1  1-2节算是平行经文,却也只是部分平行而已,其中“道”字的用法跟约翰福音 1  1 节的并非完全相同,尽管“生命之道”也可以用作“神”的一种转喻词。
证据显示,约翰福音 1  1 节的“道”无疑是“雅伟”的转喻词或者间接称呼。除了这节经文外,就只有约翰福音 1  14 的“道”也是这种独特的意思:“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 1  1 节信息的用意,在这里实现了,即道在耶稣基督这个人里面成了肉身。正因如此,基督是独特的(monogenēs,“独生的”,或者“独特的”,参看 BDAG),雅伟的荣耀借着他显明了出来,好成就人类的救恩。
一切都已经一清二楚,约翰福音前言这首诗的作者是用了当时众所周知的“道(Memra)”作为“雅伟”的转喻词;事实上,他根本没有其它更明确称呼雅伟的方法了。他也想绝对确保读者完全明白他指的是雅伟,这位独一的真神,所以约翰福音 1  1节刚说完“太初有道(Memra)”,随即又补充了两句:“道与神相关(pros),道就是神。”根本没有含糊的余地。
虽然 Memra 是雅伟的转喻词,但正如“道”或者“Logos”一样,它也可以理解为普通意义上的“话”,就好像诗篇 33  6 “神的话”(神的命令)一样,那里的“话”并非“雅伟”的转喻词。正因如此,约翰福音 1  1 节的防范措施是必要的,好确保正确解释这首诗的本义,因为一旦被翻译成了希腊文 Logos,它跟Memra 的关系就不是那么显而易见了。所以作者补充了两句话,以确保读者明白“道”就是指那位独一的真神,然后才在 14 节继续讲述约翰福音 1  1 节的主题。而约翰福音 1  14 节这句启示,真可谓石破天惊:“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在人类语言史上,没有哪一句话能像这句话那样,寥寥几字,却道出了极其深
邃的内涵。


雅伟住在他的子民当中
说雅伟的同在和荣耀住在耶稣里面,或雅伟神的丰盛住在他的身体里,这是什么意思呢?“丰盛”(plerōma)是名词,源自动词“充满”(pleroō)。旧约说到雅伟降临,住在他的子民当中时(住在他子民为他预备的居所里,如帐幕、圣殿里),恰恰用到了“住”和“充满”这两个词。当雅伟的同在和荣耀降临时,他就会以一大朵闪光的云彩的形式充满帐幕或者圣殿。这件事在旧约提及了好多次,亚 兰文旧约 译本和犹 太教法典 《 他勒目》称 之为Shekinah”,它是 Memra(道)的同义词,指雅伟以及他荣耀的同在。以下是一些提到“充满”的经文:
出埃及记 40 章:“34 当时,云彩遮盖会幕,雅伟的荣光就充满帐幕。35 摩西不能进会幕,因为云彩停在其上,并且雅伟的荣充满了帐幕。”
列王纪上 8 章:“10 祭司从圣所出来的时候,有云充满雅伟的殿。11 甚至祭司不能站立供职,因为雅伟的荣光充满了殿。”(参看代下 5:13-14
历代志下 7 章:“1 所罗门祈祷已毕,就有火从天上降下来,烧尽燔祭和别的祭。雅伟的荣光充满了殿。2 因雅伟的荣光充满雅伟的殿,所以祭司不能进殿。3 那火降下,雅伟的荣光在殿上的时候,以色列众人看见,就在铺石地俯伏叩拜,称谢雅伟说:‘雅伟本为善,他的慈爱永远长存。’”
以赛亚书 6 章:“3 彼此呼喊说:‘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雅伟,他的荣光充满全地!’4 因呼喊者的声音,门槛的根基震动,殿充满了烟云。”
以西结书 10 章:“3 那人进去的时候,基路伯站在殿的右边,云彩充满了内院。 4 雅伟的荣耀从基路伯那里上升,停在门槛以上。殿内满了云彩,院宇也被雅伟荣耀的光辉充满。”
使徒行传 2 章有一段与上述经文相呼应的话,说到雅伟的灵以风和火的形式降了下来,而且不只是充满了房子而已,更是充满了教会——基督的身体,神的殿。神的丰盛(plerōma)充满了神的殿,正如以弗所书 3  19 节所说,“便叫神一切所充满的,充满了你们。”
使徒行传 2 章:“2 忽然,从天上有响声下来,好像一阵大风吹过,充满了他们所坐的屋子;3 又有舌头如火焰显现出来,分开落在他们各人头上。4 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按着圣灵所赐的口才说起别国的话来。”
 ISBE 中,J. Rutherfurd 用了一段详尽、富有想象力的神学语言,表达出了他所认为的神的“丰盛”的意思:“神的丰盛是神性能力和特性的全部,是神本体、本质的一切财富,包括了永恒、无限,在存在、知识、智慧、能力、圣洁、良善、真理、慈爱方面,永不改变。生命、光、爱就是神本质的丰盛,而且是永久住在了基督里面。”
最后一句话的“住”字用得非常恰当,它跟约翰福音 1  14节的希腊文“住”字相呼应。约翰福音 1  14 节传达出的奇妙启示是,雅伟的同在与荣耀透过住在了耶稣基督这个人里面,与人同住:
约翰福音 1  14 节前半节:“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
歌罗西书 2  9 节:“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
将约翰福音 1  14 跟歌罗西书 2  9 节一比较,竟然有那么多平行之处:
① 道(Memra)反映在了“神本性一切的丰盛”这句话里。
②“成了肉身”与“有形有体”相平行。
③ 两处经文都出现了“住”字。人的身体就好像帐棚一样,是人今世的居所,这个概念可以从哥林多后书 5  4 节看见。而雅伟住在人当中,这是启示录最特出的概念:“我听见有大声音从宝座出来说:‘看哪,神的帐幕在人间。他要与(meta)人同住(跟约翰福音 1  14 节是同一个希腊文),他们要作他的子民;神要亲自与(meta)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启 21:3)。“与他们同在”的“与”(meta)字,跟马太福音 1  23 节“以马内利”——意思是“神与(meta)我们同在”的“与”字是同一个字。
歌罗西书 2  9 节“神本性”一词,希腊原文是 theotēs,是个罕见字,在新约只出现了这一次。而罗马书 1  20 节用的是一个同义词 theiotēs(中文圣经翻译为“神性”),不要将这两个字混为一谈。Thayer 希腊文英文词典是这样解释这两个字的不同之处的:“theotēs)‘神’跟 theiotēs)‘神性’的不同,就如本质和素质或特性的不同”。
这就有助于我们明白歌罗西书 2  9 节和约翰福音 1  14 节,原来来到基督这个人里面的道(Memra)不只是雅伟荣耀同在的外在显现,更是雅伟本身完完全全地住在了基督的身体里。为了强调这一点,歌罗西书不但用了“神本性”一词,还用了“一切的丰盛”这几个字,实在奇妙。而歌罗西书 1  19 节也是在以简短形式强调 2  9 节的意思:“因为父喜欢叫一切的丰盛在他里面居住。”
说到神一切的丰盛都住在了基督的身体里,圣经的意思当然不是说神就不再是无所不在的了,现在完全被局限在了基督里。这根本不是圣经的概念。雅伟的无所不在是他所固有的、与他不可分割的特性之一,就像他的无所不能、无所不知一样。但这里显然是在强调他本身住在了基督里。
创世记记载说,起初雅伟在伊甸园与亚当、夏娃同行,亲密交谈。而神“面对面”认识摩西(申 34:10),则是这种亲密交流的顶峰。可是以色列落入了拜偶像、信奉多神论,屡教不改,结果雅伟与他子民的距离也与日俱增,终于整个民族遭到流放,国破家亡。七十年后,他们得以重返荒芜贫瘠、破败不堪的家园。最早回来的是一小群人,也不知道自己将来要何去何从,只是跟着以斯拉、尼希米返回了故土。当时只有几个雅伟的先知教导他们,但似乎以色列人对雅伟的回应也不积极。
没过多久,先知的声音就止息了,整整四个世纪再也听不见先知说话了。似乎雅伟已经断绝了跟以色列的交流。但可以说,就在神“停止发送属灵收音机信号”之前,旧约最后一位先知玛拉基传讲了一篇雅伟最后的信息:“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预备道路。你们所寻求的主雅伟,必忽然进入他的殿;立约的使者,就是你们所仰慕的,快要来到”(玛 3:1)。
雅伟在此宣告说,将来他要恢复跟他子民的交流。他的使者(耶稣指出就是施洗约翰,对比太 11:14 和玛 4:5 等等,约翰福音1  6 节也提到了施洗约翰)要“在我前面预备道路”,除了雅伟亲自来,还能有什么别的意思呢?下一句话就更加直截了当:主“必忽然(出乎意料之外)进入他的殿”,住在他的子民当中(正如约翰福音 1  14 节所说)。“立约的使者”(显然跟之前提到的使者并非同一人)应该是指基督,雅伟借着他确立了新约。这个福音,这个令人振奋的好消息是,雅伟要打破神与人之间的一切障碍,他要“裂天而降”(赛 64:1),正如那些寻求他、爱他的人所祈求的那样。

 启示录 19 章 13 节的详细探讨,见附录 6
神的“旨意和恩典”,这两个词的希腊原文都是女性词。“这”也是女性词,跟“旨意和恩典”两个女性词一致;“这”是单数形式,可以指旨意或者恩典,也可以指二者组合而成的一个概念。
③ 巴雷特也这样写道:“theos),没有定冠词,是谓语,描绘出了道的本质。”

在这 18 处出现 pros ton theon 的经文中(见上文,约 1:1-2 除外),pros 宾语时,意思都是“关乎”。pros 的这种意思(“关乎”),在所有标准希腊文英文词典中都可以得到证实,比如 Thayer 新约希腊文英文词典是这样解释的:“涉及或关乎某人或某物”;BDAG 希腊文英文词典:“确立一个关联标记,关乎。”

⑤ 详见附录 7

⑥ 旧约经文的“充满”一词,最重要的是它的希伯来原文。七十士本用了两个字翻译这个希伯来文:pleroō 和 pimplēmi。但更常见的是后者。相反的,在新约,pimplēmi 也不如 pleroō 常见,其实在使徒行传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 pimplēmi 了。证据显示,同义词 pleroō 取代了 pimplēmi。但不像 pleroō, pimplēmi并没有名词形式,所以 plerōma 成了这两个字的名词形式。